SENSE隨筆130612神聖的家庭婦女

SENSE隨筆130612
神聖的家庭婦女***
A字人執筆

“男主外,女主內。” 結婚居家,相夫教子,仍然是不少職業女性求之不得的歸宿。 當大家對 “過往的好日子” 緬懷不已之時,究竟 “過往的好日子” 是何時消逝的呢?

工業革命前,女性在就業市場上的確渺無踪影,但並不代表她們遊手好閒。 當時的社會,所有家庭成員都要按性別和年齡分擔養家的工作。***
歐洲未婚的女性不是在自己家中,便是在別人家中做傭人,農場做雜工或者是當學徒。 結了婚的女人都在家中幫忙,農人的妻子下田工作,並親自運送農產品往市集出售; 城市裡工匠的妻子則作為丈夫的助手協助生產。 除了參與生產外,女人還要處理家庭糾紛和管理財務。 十八世紀一本青年讀物寫道:“只有傻瓜才會娶一個只吃飯不幹活,專靠丈夫養活的妻子。”。

現代以前,專門料理家務的女人反而並不是主流,女性雖然事必要負責家務,但卻是她們完成 “正事” 以後的事。*** 農人田裡、工匠作坊中和小商人店內的工作繁多,女性 “主內” 的時間其實不多,為了協助丈夫賺錢養家,妻子只有把孩子留在搖籃內任其哭鬧,有點錢的家庭或可以把孩子放在奶媽家中。 妻子協助丈夫養家比照料小孩重要。

十九世紀開始,工業為女性提供了更廣闊的就業空間,女性的職業再不限於傭人一途。 女性可以成為工人,意味女性可以賺得薪水, 這是翻天覆地的變化。**** 女性走出家庭,從事 “男性”的工作,“拋頭露面” 當工人,此事惹來非議,被標籤為 “不守婦道” 和 令家庭破裂 的罪人。

資產階級眼中, 要讓妻女“抛頭露面”的男人被視為沒有出息。工人階級就算沒有這種“尊嚴”觀念,但已婚女性還是以家庭為重,並不能因為工作而犠牲作為母親和妻子的職責。 一個能夠獨力養起全家的男人,不該讓妻子外出工作,她的真正任務應該是料理家務。
“神聖的家庭主婦” 這概念應運而生。***

1851年英國人口普查,職業分類出現了 “家庭主婦” 一欄。 其時女人被稱頌為把一生都投入到家庭 “神聖的工作”之中:布置溫馨的居室,教養子女,給予家人愛和情變成女人的職責。男人在外工作賺錢,女人則管理 “甜蜜小家”。

“家庭主婦”的概念建立在拒絕 “現代個人主義原則” 的基礎之上,為了家人和家庭而存在的女性與合同制的社會格格不入,女性應該只是家庭的附屬品。****
正因如此,女性不配擁有政治、經濟獨立和思想獨立的權利。**** 一旦女性成為了獨立的個體,勢必導致家庭婦女形象消失,加快家庭秩序的崩壞,在兩性間產生混亂 。因此必須禁制女性外出工作和接受教育的權利,令女性順從丈夫的意志。

另一方面隨著普及教育與醫療,女性分別擺脫了教會與傳統的束縛。 女性接受教育,得到了 “個人”觀念。*** 公共衛生的推行,女性得到醫生的專業建議餵養小孩,效果有目共睹,傳統方法漸失去影響力。

二十世紀女性教育提高,到了六十年代,女性外出工作再也不是件羞恥的事,可被接受為次要的任務,從屬於家庭職責。 跟著的幾十年,女性在她們的職業生涯中更投入,外出工作不再是權宜之計,而是實現個人價值和身份的合適手段。

另一方面, “消費主義” 鼓吹舒適、娛樂和個人幸福的價值觀,摧毁了 “神聖的家庭主婦” 以家庭為重,犠牲小我的精神。 新的價值是以享樂、性慾和個人自由為中心,*** 家務看起來,彷彿是男人控制女人的手段。

女性以職業成就自我,最終擺脫了家庭與的束縛,不再從屬於男人了。 ***
1990年,80%的法國人認為不從事工作的婦女不可能在生活中成功。 女性為實現自己而工作的洪流已經形成,不能回頭了,女性也不能回到 “過往的好日子”了。

參考書目
第三類女性:女性地位的不變性及可變性
La Troisième femme (1997)
by Gilles Lipoves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