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30806傑弗傳(24) 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

說史130806

傑弗傳(24) 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二)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上回講到伯爾與漢密爾頓的多年宿怨,終於因紐約州長競選而爆發。 伯爾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漢密爾頓最終在決鬥中死得不明不白。 位於新澤西的威賀根高地,至今仍標示著二人當時站立的位置,以及漢密爾頓子彈打空的方位。 各位若是到美東遊覽,也不妨去憑弔一下那位還在五十元鈔票上望著你的偉人。

雖說是英年早逝,但漢密爾頓在決鬥中死去,也算是紳士的榮耀。 在中世紀的歐洲,若一位高貴的騎士為了榮譽,而在一場公平公正的比武決鬥中不幸身亡,任何人,包括親手殺死他的對手,均不會被追究罪責。 不過,正如上回所說,十九世紀的美國,已是一個「法治社會」,決鬥行為無論在紐約抑或新澤西都是非法的。 紐約州公民伯爾在新澤西州境內, 殺死了另一名紐約州公民漢密爾頓,因此,他將被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檢察部門追究刑責。 不過,當時還沒有「聯邦調查局」,也還沒有跨州引渡的條例,故此,也只有這兩個州有權拘捕他。於是,伯爾「行兇」後,立即逃回華盛頓。

 

就在伯爾和漢密爾頓還在因為紐約州長選舉期間的「爆料事件」,越鬧越僵之時,傑弗遜正開展一個大規模的企劃。 他派遣了一支「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用了兩年零四個月的時間,由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聖路易斯Saint Louis」出發,穿過「新領土」路易斯安那,深入西部的「不毛之地」,最後到達美洲大陸西端的太平洋海岸。

探險隊由 劉易斯上尉Meriwether Lewis和 克拉克William Clark少尉帶領, 史稱「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這次旅程在當時是了不起的壯舉,它踏出了美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一步。 探險隊將旅程中的風土人情、山川地貌記載下來,為日後無數西進的拓荒者訂出重要指引。

 

歐洲人從大西洋而來,他們「發現」美洲,是從東部開始的。早於1793年,「探索軍團」前十年,蘇格蘭探險家 麥肯時爵士 Sir Alexander Mackenzie帶領的探險隊,已由東面的大西洋海岸出發,橫越今天整個加拿大,到達西邊的太平洋海岸,他是第一個橫越北美大陸(這裏指墨西哥以北,在墨西哥南部的狹長地帶「橫越」也太容易了吧!)的白人。 當時的加拿大地廣人稀(現在也是),麥肯時的壯舉純粹只是一次「探險活動」,而各國政府也沒有著力跟進。

事實上,「地廣人稀」是當時整個北美的常態。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之前,美國雖說要向西拓展農業土地,但單是在英國手中得到的密西西比河以東土地,就足夠她慢慢「消化」了。 在十九世紀初,雖然已有合眾國的拓荒者到達了密西西比河西岸的「無主荒地」, 但事實上美國的人口壓力還遠遠沒有到達「必需西拓」的地步。 購買路易斯安那,純粹是因為要保護密西西比河的權益。 整片路易斯安那土地,只是法國「綑縛式銷售」的一部分而已! 不過,地既然買了,就一定要「管一下」。 就算沒有能力立即發展,也要先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情況,尤其是與海洋連接的河流水道,以便部署有效的控制。 否則,在這亂世之中,土地是很容易被鄰國用武力「逆權侵佔」的。

 

1803年10月,法美簽署了《路易斯安那購地條約》。雖然根據條約,雙方到明年才正式交割,但在條約簽署的大約一個月後,傑弗遜已向國會申請撥款二千五百美元(約相當於今天的一億美元),組織了一支約十人的小隊,從海路探索西部海岸線。 這小隊被視為後來劉易斯和克拉克的先頭部隊,儘管這也許並非他們的初衷。他們嘗試搜集有關印第安部落、動植物、氣候地貌等自然生態資料。不過,最重要的任務還是探聽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在西海岸地區的勢力情況。 由於他們未敢孤軍深入,所以任務未算完全成功。

雖然「路易斯安那」現在已成為美國的領土,不過西班牙人仍控制著德薩斯和路易斯安那的西南部。 另一方面,北方英屬加拿大與密西西比河以東的英國殘餘勢力,也對路易斯安那虎視眈眈。 西班牙、英國,以至法國,也或明或暗地煽動和支援路易斯安那地區的印第安部落,以他們作為緩衝美國勢力的屏障。 傑弗遜決定派出一支部隊到西部探勘,他選擇派遣軍人,而非科學家去執行這個任務。 因為根據探險小隊提供的情報,傑弗遜判定,要真正有效控制路易斯安那,除了武力,別無他途。***

 

這個任務最終落在前第一步兵團上尉 劉易斯Meriwether Lewis和炮兵團少尉 克拉克William Clark的身上。 這兩個三十出頭的年青人,都是維珍尼亞民兵團出身。 劉易斯1774年在維珍尼亞出生,十歲時舉家移居西南部的喬治亞,年紀稍長,父母把他送回維珍尼亞接受教育,年及弱冠加入維珍尼亞民兵團。 這種經歷在當時的拓荒農民家庭中十分常見,我們之前說馬歇爾大法官的經歷,也是大同小異。 1794年劉易斯在平定「威士尼之亂」的前線上,獲得了初次的作戰經驗。翌年他加入正規軍,憑軍功逐漸升遷至上尉軍階。1801年是他人生的轉捩點,這一年傑弗遜讓他擔任總統的私人秘書。 作為傑弗遜的心腹,他順理成章地被任命為這次「遠征」的指揮官。

克拉克同樣生於維珍尼亞,他的哥哥George Rogers Clark是獨立戰爭中傳奇人物,人稱「西線戰場上的華盛頓Washington of the West」。 因著哥哥的關係,克拉克也很早就加入了民兵團,後來又加入了正規軍,並晉升至少尉。 雖然彼此隸屬不同的部隊,但他和劉易斯就是在軍旅生涯中認識的了。 1796年克拉克離開軍隊,四處遊歷。1803年他聽到好友劉易斯獲總統派遣探索西部,於是向他自薦擔任副手,一起執行這次艱鉅的任務。 劉易斯欣然向總統推薦了克拉克,傑弗遜讓劉易斯負責團隊的組織事宜,而讓克拉克到費城學習測量、繪圖等技術。 後來遠征隊中所有的測繪、動植物區系劃分、物資管理,都由克拉克負責。遠征結束後他也用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整理旅途中獲得的所有資料。

 

1804年,一支包括西班牙語和印第安語翻譯在內,共四十五人的探險隊「組班」完成。 傑弗遜稱這支隊伍為「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並任命劉易斯和克拉克為正副指揮官。(傑弗遜本來已下令將克拉克的軍階提升為「上尉」,不過由於戰爭部和美國陸軍的行政延誤,他出發時仍只有「少尉」軍階。 然而,劉易斯一路上對比他年長四年的克拉克都非常尊重,一直以兼具「隊長」之意的Captain「上尉」稱呼對方。他視克拉克為夥伴多於下屬。)

傑弗遜正式向這支「軍團」下達任務命令:

“The object of your mission is to explore the Missouri River, and such principals stream of its, as, by its course and communication with the waters of the Pacific Ocean…may offer the most direct and practicable water communication across this continent for the purpose of commerce.”

「你們的任務,就是探索密蘇里河和及其主要支流,例如,其可以通往太平洋的涇流和水道……開闢出橫跨大陸最直接的實用商業航道。」

從這命令我們會發現,傑弗遜對遠征的期望,其實是非常「實用主義」的。 他將探險隊定位為以軍事力量開拓商業路線的「軍團」,*** 並指令兩位指揮官除必須盡量與後方保持聯絡外,當遇到來自英國、法國、西班牙,以及任何未知力量的威脅時,可以使用軍事手段應對。

1804年5「探索軍團」乘著一艘龍骨艇和兩隻雙桅平底船,從 聖路斯Saint Louis附近的營地(該地現在叫做Camp Wood)出發,沿密蘇里河逆流而上,開始了他們驚心動魄的西部之旅,向太平洋進發!

 

「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是美國史上充滿浪漫主義的一章。 二百多年來,無數的歷史學者讚揚了這次遠征的成就, 也有無數的作家把這段彷如史詩奧德賽般的旅程寫成小說。 在這次旅程中,有人犧牲、有人叛變、有人逃走、有人被逐、有人偷竊、有人退縮。 各種史實、傳說紛陳,其中最傳奇的大概是索索尼族Shoshone姑娘 莎卡加維婭Sacagawea,有關她的傳說多不勝數。 她和丈夫法籍加拿大廚師 夏博諾Toussaint Charbonneau在軍團中充任翻譯,更於途中誕下了一個兒子。

這種種的傳說軼事,若要逐一細說,也許三天三夜也說不完,若各位有興趣,甚至可以直接找一本由兩位指揮官自己寫成的《劉易斯與克拉克日誌》,書中對這次旅程已有相當詳細的記述(劉易斯的愛犬在書中也佔有若干「戲份」)。 這裏只記旅程中一些較重要或指標性的事件。

由於西班牙不承認美國在路易斯安那西部的主權, 故此當收到關於這遠征隊的消息時,就在他們動身幾乎同一時間,下令新西班牙(即今美國西南部、墨西哥和巴拿馬,並包括遠在亞洲的菲律賓)總督,務必逮捕所有「惡意闖入西班牙領地的人」。 不過,素以辣手見稱的總督大人,並沒有打算按命令行事。 向來對美國不怎麼友善的他,派人到與西班牙結盟的印第安 科曼奇部落Comanche,要求他們在半路上殺死劉易斯和克拉克。 不過,探險隊因故延誤了行程。科曼奇殺手撲了個空,誤以為劉易斯等人已然經過,結果無功而還。

大難不死的探險隊繼續前進。 在同年的獨立紀念日,他們航行到位於今天堪薩斯州艾奇遜Atchison的一條小溪流,並將之命名為「獨立溪Independence Creek」。 八月,在隊員們先後為兩位隊長慶祝生日後,這次的探險出現了第一個犧牲者。軍需官 弗萊「沙展」Charles Floyd因急性盲腸炎死於征途之上,他也是整個旅程中唯一的犧牲者。 隊員們把他的遺體安在河邊的峭壁上,並以他的姓氏Floyd命名該地。

 

八月底探索軍團進入印第安 拿哥達族Lakota(蘇族Sioux的一支)地盤。 這部族以勇武善戰見稱,時至今天,他們仍留下眾多關於戰爭的神話,這在其他印第安部落中並不常見。 千百年來,這些強悍的部族一直是中西部大平原的統治者,他們稱自己為「勇者之王」。

為了讓劉易斯等人可以安然穿過這個地區,傑弗遜早於探險隊出發之前,已請託一名拿哥達人把總統的親筆信帶給當地酋長,信中讚美對方部族的強大並表達了敬畏之意。 酋長對東方「美利堅大酋長」傑弗遜的恭維非常受落,友好地接待了探險隊的成員,並用這些白人們從沒見過的超長煙斗向他們「敬煙」以示尊敬。 當日適逢該族有一名嬰兒出生,酋長禮貌地請客人為嬰兒祝福。 劉易斯用星條旗當作襁褓包裹嬰兒,高聲宣布他是這個部族中第一個「美國人」! 劉易斯和克拉克在愉快的氣氛中穿過了該地區,並把族人請他們吸煙的地方命名為「煙斗崖」。

辭別「煙斗崖」上的印第安友人,劉易斯等人在九月底來到今天南達科他州,這裏盤踞著另一個同樣非常「有名」的拿哥達部落。 不過這個部落之所以有名,並不是因為「勇悍」,而是因為他們經常劫掠來往的商旅。 探險隊前往拜見了該族的酋長。會面期間有族人意圖發難,帶人馬包圍帳幕,雙方劍拔弩張。面對威脅,劉易斯、克拉克與部下臨危不懼,沒有表露半點慌亂的神色。 劉克二人按槍環視四周,包圍者亦被他們的氣勢所震懾。 正當衝突一觸即發之際,酋長大喝一聲,把一眾包圍者斥退。 他非常欣賞這些白人戰士的勇氣,請兩位隊長同席共飲,然後送他們繼續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