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0924有失身份

蝸牛角上爭何事 石火光中寄此身
SENSE隨筆130924
身份經濟學(二)有失身份
掌門執筆

〈楔子〉Mrs. Hopkins vs Princewaterhouse Coopers (1989)
霍普金斯女士依據《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第七條下的“性別歧視條款” 控訴普華永道公司,案件於1989年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該院裁定霍女士得直,這案例重新訂明判別 “性別歧視” 的準則,影響很是深遠。

事緣霍女士1978年起任職普華永道,一路戰功彪炳,殺敵無數,更且曾隻手為公司取得25m美元有史以來最大宗合約。 1982年她資歷已足,被提名為事務所合伙人,88名候選人中她是唯一的女性。 她志在必得,怎知名落孫山。 內部文件顯示一眾高級合伙人一致同意她武功了得,臨陣英勇,問題是全公司同儕卻一致認為她是一名“男人婆”…..

她衝冠一怒,告晒全體高級合伙人“性別歧視”, 訟案纏鬥數年, 終極決戰於紫禁之巔。 最高法院裁定她勝訴, 判詞才是重點:你地金融界又要d女戰將心狠手辣,見血封喉;又要佢地婀娜多姿,嫵媚婉轉,咁算點?雙重標準咁抵死,判你地敗訴!

從這個例子可以觀察得到:首次,就算霍女士那般十足利害的人物,也雖禁丟失「女性」身份的打擊。其次,打壓她的是對家「男性」集團。
後者尤其值得深思:她不是已經“投誠”男性集團了麼?男人們為甚麼不以“同化”了她為喜事,欣然接納一名“好兄弟”呢?他們為何害怕“男人婆”?…..

〈有失身份〉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丟失身份。****
上回說至:Def.「身份」由三項要素所構成:社會類型、行為規範和身份效用。
社會類型:按照生活上的重大差異,社會將成員劃分為不同的階層或組別。
行為規範:對立的社會類型最終形成風格鮮明的,高度統一的形象習風。
身份效用:一個人的行藏舉止符合他所屬「社會類型」的「行為規範」,*** 才會獲得相同社會類型的人認同,對立社會類型的人接納尊重,由此產生「身份效用」。

那麽,反過來說,Th.一個人的行藏舉止違反他所屬「社會類型」的「行為規範」,同陣營的人便會厭惡他,不願意和他相處共事;對家陣營的人也會害怕他,不懂得怎樣和他相處共事。他損失了「身份效用」***,後果堪虞。

頑固例子1:當今之世,除性別外,軍人可能是最「自重身份」的社群。*** 軍人形象剛直偉岸,自豪感極重,同袍意識極深,就算對敵國的同業亦敬重有加。相對的是,他們內心其實很瞧不起平民,凡俗之輩,懦弱散漫….. 我地一個抵你地十個,冇左我地你地就知死…..
究其因由,專業軍人自入軍校軍營,便與世隔絕,接受全天候的專業技能和生活紀律鍛鍊,被灌輸極頑強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重榮譽,輕生死。*** 學成,他們體格壯碩,臨危不亂,能殺人!

相對平民,軍人數量很少。他們緊靠在一起,*** 在殺機四伏的戰場協同存活,又怎可能欠缺 “同袍意識” 呢? 他們之間必須絕對信任,去到 “性命相託” 的地步!反過來看就清楚,他們是絕對不容忍存有 “信任污點” 的伙伴的!***
誰人會不被信任? 貪生怕死、見利忘義….. 衰仔、冇義氣….. 「失去軍人身份」的人。這樣的一個人根本沒法在軍隊中生活下去。

同理,在古時日本,武士丟失身份必須切腹,以死明志,以期重獲社群接納。「身份」有時是要用性命來償付的! 中國的士大夫和歐洲的基督教教士對「身份認同」的高標準與此相似。 士大夫失節,教士破戒,招致「身敗名裂」之時,也是要生要死的!

〈身份的運作機制〉
「身份認同」是以怎樣的機制在社會生活中起作用的呢?
Akerlof提出「內部人和外部人原理」用來解釋日常生活中的身份運作。

Th. 在一個緊密團體之中,同質的人群為了凝聚圍內和劃清界外,訂出行為標準, “順我者入圍in, 逆我者出局out” 。**** 入圍者是為「內部人」;出局者便成為「外部人」。
內部人分享資訊資源,相互翼護,共同抗衡外部人。***
舉例:嚴肅者,一國之內有政黨,一黨之內有派系。 輕鬆者,球隊和演藝人的粉絲團,莫不如是。

那麽「外部人」們怎麽辦?很明顯,他們只得組成自身的「內部人」團體***,以抗衡對家施加的壓力。於是
Th. 「內部人」把「外部人」轉化為另一群組。****
群組之間長期對立抗衡,便形成了風格鮮明,甚且是針鋒相對的行為規範。***
這種「入圍–出局in or out」「內部人–外部人」現象在人類社會中無處不有,即是 “埋堆” ,問題是情勢有幾嚴酷而矣。

悲劇例子2: 研究案例顯示,因於族裔壓力,美國貧民區高中的男性黑人學生結黨之風甚盛,他們自稱 “小伙子” “堅友” ,醉心街舞饒舌歌,與校方作對為其學業….. 非裔學生中如有學業成績優良者,便會招致 “油頭粉面” “衰仔” 的口實而遭杯葛, 因喪失了“黑人身份”而難以在社區立足。 黑人中很多學業原本不差的人只得自暴自棄,真可謂“苟存性命於亂世”。

Th. 「內部人–外部人」機制做成了「身份效用/損失」。****
此點未為傳統經濟學所覺識,所以無法以經濟分析解釋上例中黑人學生的行為。Akerlof為此開拓「身份經濟學」….. 且看下回分解。

以上學理出自:《身份經濟學Identity Economics:How our identities shape our Work, Wages, and Well-being?》(2010)
George Akerlof (2001諾獎得主) & Rachel Kra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