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40328 基礎符號學:皮爾斯的學說

讀書札記140328
基礎符號學:皮爾斯的學說
執筆人:蟬

筆者在閱讀《索諸爾》一書時,曾因找不到結構主義和符號學的中文入門書籍而感到無奈。 有份量的學者如 李幼蒸的著作,其篇幅及內容對門外漢而言過於冗長艱深。 近期較多閱讀英文書,發現一本行內評為最佳符號學入門書:
《Semiotics: The Basics》(2007) Daniel Chandler
作者是 威爾斯Aberystwyth大學的兼職講師,本書原為教材,成書後被納入眾多大學的參考書目。 作為一本抽象學門的入門書,本書行文流暢,篇幅短,適合初階讀者。

〈符號學是甚麼?〉
若要下最簡短的定義,便是一門 “研究符號Sign的學問”。 但這只帶來同義反覆,問題仍在:甚麼是符號? 若請教一個符號學家,他可能會這樣回答:
Def. 符號學研究 意義如何被建立meaning-making。****
透過研究 符號系統sign system的各部份,如媒介medium等,去了解符號如何表述represent不同的意義,和如何表達現實reality。

符號學中常用到 「文本text」一詞,一般指 “信息message”透過 “媒介” ,如文字、語音和影像等, 去表達和建構construct意義。 文本是由符號集合而成,用來表述意義的載體。*** 所以,符號學也可以看作是研究文本的學問,

由於符號學指涉範圍相當廣泛,幾乎所有社會和人文學科皆可以從符號學切入,令它難以成為一個傳統學科。 符號學在過去數十年在語言學linguistics、哲學、人類學和文學等方面均起著相當大的影響。

一般認為符號學幾乎同時被兩位學者分別於歐洲和美國創立,即瑞士語言學家 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 和 美國哲學家 皮爾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 昔日符號學的兩種名稱semiology和semiotics分別指索氏和皮氏的兩個分支,而今日似乎多稱作semiotics。

索氏認為符號學的目的是研究符號在社會生活的角色***, 而他所專長的語言學只是符號學的一個分支。 皮氏則認為符號學是為了建立正式的符號理論,即以邏輯的方法去定義符號。 兩者在研究過程中並無交集,結果卻有不少相似之處。
本文專注介紹皮氏的符號學,關於索氏學說請參看《讀書札記130628索緒爾》

〈皮爾斯的三元論〉
索氏認為符號系統由「signifier能指」和「signified所指」的二元系統所組成,兩者不能分割,即所謂的“一體兩面性”。
而皮氏的符號系統則有3種原素:
1. 表徵representament:符號表現的形式form;
2. 對象/客體object:符號指涉之對象;
3. 詮釋interpretant:從符號中所能理解的意義。
而符號系統正是三者間的互動。
washroom-sign-posting-stick-people-have-to-pee

舉例:洗手間的性別標誌是最為廣泛使用的圖像符號。 標誌本身是表徵,指涉的對象是男人和女人,其詮釋則是“標誌指示的地方是洗手間”。

符號作用於接收者身上時,會在其思想中建立一個對應的 “內在符號”,而該內在符號代表一種特有的意義。***** 故此不同接收者對相同的符號所理解的意義不盡相同。 由此推論,符號系統本身並無客觀意義,接收者必須憑藉自身的背景、經驗和價值去詮釋、建立,甚至發展其獨有的意義。***** 該內在的符號,皮氏稱為“首符號的詮釋interpretant of the first sign”。
peirce_interpretant

當詮釋者與時空脈絡變動時,符號的意義便成為另一個符號,而詮釋亦可被 “再詮釋”。
著名符號學家Umberto Eco把這種符號的無限指向性稱之為「無限的符號學infinite semiosis」。*** 若以索氏的術語說明,即 “所指”在某些情況下會成為 “能指”。*** 圖中的三角型可以表達三者的關係,留意當中對象與表徵的連線是虛線,因為兩者未必有關聯。
peirce-semiosis

故儘管皮索二氏的符號系統有其相似之處:表徵和能指甚為接近;而詮釋與所指也很相似,但兩人對於符號系統的整體觀點有相當大的分歧。
索氏認為 “能指”與 “所指”的劃分與它們之間的關係皆是任意的,*** 但能指與所指始終維持著一對一的呼應關係。 意義只能透過事物間的相對關係產生,而非由其本質所確立,而意義是包含在符號當中的。****

皮氏則認為符號系統是 “過程process”而非結構structure。**** 他認為人思考是以對話形式進行的,符號中的意義是非內在的,必須透過詮釋者interpreter接收符號並作出其特有的詮釋,才能完成符號系統的進程,否則便不能視為符號。

〈符號的模式〉
皮爾斯為了更周詳地整理符號系統,把符號元素歸為3個類別,分類仔細而複雜。 為了易於表達,Chandler將分類結合為三種 “關係模式mode of relationship”,去表達「表徵-詮釋」的形式。

1. 象徵 Symbol:表徵與詮釋並無任何相似之處,兩者的關係是任意的arbitrary或習慣性的。必須透過學習才能掌握指標的意義。
舉例:語言、數字、交通燈、國旗等。
2. 肖像 Icon:表徵程度上與詮釋相似,一般擁有詮釋物的某些特徵
舉例:肖像、卡通、模擬自然的音效等。
3. 索引Index:表徵與詮釋擁有物理上或邏輯上的直接連結,而連結是能被觀察和推論的。
舉例:腳印、病徵、量尺、錄像等。

Chandler指出當一個符號的象徵愈受詮釋限制(如腳印的外觀必需與腳掌相似),則該符號愈富有理據motivation。 而相反不具理據的符號,則需要透過學習才能掌握其意義。 而在三個模式之中,索引是最富理據的。

皮氏指出三種模式並不互相排除,而現實中亦難以找到只擁有單純一種模式特質的符號。 符號的模式並不固定而隨年月變化,而且都是朝著象徵的方向“演化”的。***

皮氏相信人只能透過符號認識現實reality, 所以符號的「真確性modality」相當重要。 在三種模式之中,以象徵的真確性最低,因為它與現實之間的關係最模糊。
但皮氏亦得承認,符號結構上只能表達部份真相truth,如有符號能完整表達真相,則符號自身便逞現為透明,或者根本並不存在。**** (編按:如佛學追求的 “觀照”,希冀超越 “名相=符號”,看到 “實相”。)

與之比較,索氏相反地認為現實世界是由語言所決定的,他甚至認為由於 “所指”是社會建構物social construction,其真確性以至存在與否並不重要。***

參考:
《Semiotics: The Basics》(2007) Daniel Chandler
《符號學是甚麼?從藝術作品談起》李建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