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0926單議席單票制

SENSE隨筆140926

選舉簡介系列(二)單議席單票制

朝日執筆

 

上回跟大家介紹了「民主選舉」,今次再介紹民主選舉中的「選舉制度」。 「單議席單票制」與「比例代表制」是世界上最常見的兩種選舉方式,當然也有二者的變體,甚至混合應用的例子 。 本文先專論較為簡單的「單議席單票制」,還有更重要的,這個制度通常會衍生出怎樣的政治生態。

 

Def. 「單議席單票制」顧名思義就是單一選區內只有一個議席,而每名選民只能投一票予其心儀的候選人。 得到多數Majority(即過半數)或 複數Plurality(即雖未過半,但卻是各候選人中得票最多)支持票者,即為當選人。

 

這可能是人類史上第一個使用的「民主制度」, 因為它非常直觀和生活化。 一班朋友到哪裏吃飯, 往往就會使用「單議席單票制複數決The Single-Member Plurality System (SMS)」的方式作出決定。

這個方法最大的好處就是「簡單」!選民目標明確,點票或計票也用不上複雜的數學。 單以國會議員選舉而論,這個制度(及其某種變體)是全世界最多人口使用的制度—- 主要是因為美國和印度都使用它。

 

一般而言,若國會選舉使用的是「單議席單票制」,由於是 “勝者全拿”的關係,必然對大黨有利。***

假設一個國家只有甲、乙兩黨,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甲黨在全國一百個選區內都僅以50.1%得票率獲勝,即能囊括國會的所有議席。 而支持乙黨的人雖佔人口的49.9%,但卻竟然連一個代表也沒有!

現實雖然沒有如此極端,但根據長期的統計,政治學家推導出著名的「立方法則」:在SMS之下,大黨與小黨在議會獲得議席的比例,與其在選舉中得票的比例為「立方關係」。**** 若丙黨在選舉中得到30%選票,而丁黨只有10%,即選票比例為3:1;則兩黨在議會中獲得議席的比例,經常呈現為3:1的立方,即9:1。

 

使用SMS的地方一般都會出現一左一右兩個大黨(印度是個例外,主要因為人口結構多元,很多政黨都是地區黨和宗教黨。),也就是所謂的「兩黨形態」。***

由於SMS的目標是要爭取「多數」的支持,所以政黨都傾向中間路線,以免得失「多數選民」。 再經多年「微調」,所謂的左右界線就會逐漸模糊,美國的民主共和兩黨就是最好的例子。在美國,「第三勢力」已完全沒有立錐之地了。

 

至於英國的事例,則反映出在SMS之下,「第三勢力」如何被「屈機」! 1983年經典案例。以全國總數計,保守黨得票其實只有42.4%,卻得到了61.6%的國會議席,「多賺了」18.7%的「代表權」;工黨得票27.6%,獲得32.2%的議席,也「賺了」4.6%;可憐自由黨和社會民主黨(兩者後於1988合併為自由民主黨)加起來獲得25.4%,卻只能獲得3.5%的議席,「蝕了」足足近22%! 無他,就是「每區輸少少」而已!

 

通常的情況是,即使某些選民視「第三勢力」為其心儀的「首選」,但經過多番「實踐驗證」,就會發現堅持「首選」只是「浪費選票」!他們遂選擇「策略性投票」— 把票投給他們「不那麼討厭的那個大黨」!久而久之,這「第三勢力」的得票將會越來越低,越窮越見鬼,最終「摺埋」!

 

另一方面,從選區劃分的角度看,為了讓每區只有一個議席,SMS之下的選區必然被分割得很細。 如此,「地區議題」就成為各候選人最關注的東西了。大家不妨想想香港區議會的選舉狀況,為街坊「成功爭取」多一盞路燈都是「了不起的政績」! 從另一個角度看,則選民投票往往會更重視候選人的「個人表現」,甚於其所屬的政黨。選區越小,這個效應越是明顯。

 

因此,雖然SMS很容易導致「兩黨系統」,但黨對旗下議員的「控制力」並不會太強。 香港就不止一次發生區議員因為與所屬政黨對其選區內問題的意見不合,而引發退黨事件。 而全球最典型的「兩黨政體」美國,公認在議會投票中「黨紀最差」,在大多數情況下,黨也不希望就這樣「迫反」某個議員,故對其「違紀行為」多從寬處理。

 

至於國家元首(如總統)選舉中,「單議席單票制」幾乎就是必然的制度了。部分國家會實行較簡單的「單輪投票制」,各候選人中得票最多者即為當選人,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採用的就是這種方式。 不過,由於透過這種選舉方式當選的總統,未必獲得過半數的選民支持,所以合法性難免受到質疑。***

 

2000年的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該次選舉的三個主要候選人中,民進黨的陳水扁得票39.3%、國民黨的連戰得票23.1%,而與國民黨割席的宋楚瑜得票則有36.8%。 陳水扁得票最高,當選總統。連宋二人的在政治光譜上較為接近,二人的支持者顯然都不希望陳水扁當選。也就是說,其實不欲陳當選者有近六成,比支持他的人還多20%!

 

為了解決這種困境,部分政治光譜較為「寬闊」的國家,如法國,會使用「兩輪投票制」。 若有一名候選人在第一輪獲得過半數選票,那就毫無懸念,即時當選總統。 若第一輪投票中未有任何人得票過半,則得票最高二人將進入第二輪投票,票多者勝。 經過這個「先篩選,後決選」的方式,就能確保最後的當選人必然能夠得票過半—-至少「不想他當選的人」不會比「想他當選的人」為多吧!

 

法國的政壇結構長年穩定地分為左右兩大陣營。 然而各陣營內政黨林立,政治光譜異常遼闊,由極左的無政府主義到極右的法西斯都有。 在這種背景下,總統選舉一般都會有雙位數的候選人出選, 在第一輪投票中獲得超過20%已經極為不易,而決選的「戲碼」則通常是左右派候選人各一。

由於法國左右兩派的總體實力接近,兩位分屬不同陣營的「共主」,能否統合本陣營力量,吸收首輪與自己光譜相近的「落選者」的支持,往往就是選舉勝負的關鍵。***

 

在這種情況下,個別小黨的候選人只要在第一輪獲得相當的支持,那麼即使未能進入決選階段,還是可以挾手上的若干民意,作為與所屬陣營「共主」討價還價的籌碼,划一兩個部長或委員會主席什麼的,與執政黨分享權力。*** 另一方面,對選民而言,由於不用擔心「浪費選票」,因此在第一輪都會放心地將票投給心儀的第一選擇。 因為他們知道,在第一階段得到的支持越多,在與「共主」討價還價之時,籌碼就會越多。

 

在極端的情況下,這種「合縱連橫」的「棄保效應」甚至在首輪投票已足以「左右大局」。 2002年總統大選中,由於左派大分裂,致令認為「二戰中納粹屠殺猶太人只是小插曲」,並主張「把非歐洲人都趕回非洲」的極右候選人 勒龐Jean-Marie Le Pen,得以憑僅16.86%的支持度,壓過時任總理的左派候選人 約斯潘Lionel Jospin,晉身第二輪,與「較溫和」右派、爭取總統連任的 希拉克Jacques Chirac一決雌雄。

這是法國近代唯一一次「右右對決」的總統選舉。 對於勒龐能夠晉級,向來以「民主自由博愛」自豪的法蘭西,舉國上下一片譁然。 之前分裂的左派立即重新團結,呼籲選民「含淚投票」予希拉克,以免法國淪為「法西斯國度」。 不過,筆者認為更關鍵的也許是國家足球隊的聲明。 法國隊發出「嚴正聲明」,謂若勒龐當選,將立即拉隊回國,罷踢世界盃云云。 經過各方發功,希拉克終於以82.2%大比數擊敗勒龐,刷新法國近代史上總統選舉的最高得票率!(不過法國隊則在分組賽以極差的成績被摒出局。)

 

顯然易見,「選舉制度」的設定,並非一個中立的「行政安排」,而是一個能夠塑造政治和政黨形態的「工程系統」。***** 選用何種選舉制度,往往反映出一個「民主國家」建立之初,其政治勢力的分佈形勢。 「工程系統」形成後,通常只會不斷自我強化。 因為在立法機構中掌握權力的議員,正正就是現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故此,無論多麼「民主」的國家,「選舉制度」通常是很難改變的。

 

下次再為各位介紹另一種同樣普遍的選舉方式──「比例代表制」,看看在這個制度下,政治生態和政黨形式又會呈現怎樣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