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1117點解要投票 2之2

SENSE隨筆141117

選舉簡介系列特別篇: 點解要投票?  2之2

朝日執筆

 

下文從學理角度較系統地簡述什麼原因會影響投票率,當然離不開前文R&O model的框架了。 一般認為投票率的高低會受三大因素影響,分別為「資源因素」、「動員因素」和「運作因素」。

 

〈資源因素〉

非常簡單直接,投票需要能力、時間和金錢,這些都是「資源」。 因此,在同一個社會中,收入較高和教育程度較高的「有閒階級」,投票率當然會比「手停口停」的草根階層高。同理,城市投票率會比鄉村高,發達國家也會比發展中國家為高。識字能夠減低選民接收和處理選舉資訊的成本,故識字率高的社會,其投票率通常也會較高。

 

一個政黨或候選人能否勝出,固然取決於其民意支持程度,但更實在的,是支持他們的選民肯出來投票。

〈動員因素〉

假定一般游離選民對投票都興趣缺缺,就可以進而肯定政黨、利益集團和各大候選人的動員能力對投票率的影響力,即我們俗稱的「鐵票效應」。***

歐洲過去的選舉經驗總結為兩句話:「左派靠工會,右派靠教會」! 按此理論推演,投票率的高低就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黨與各種「團體」關係的密切程度,以及各種「團體」在社會中的滲透深度,亦即「社團生活」是否該社會的主流生活方式。 這理論也解釋了民主國家近代投票率顯著下降的原因—-個人主義興起,社團不再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工會和教會的影響力都顯著下降。

 

〈運作因素〉

則建基一個假設—-選民相信自己的一票可以make a difference! 選舉中的不同變數,會影響到選民決定投票與否。

「運作因素」可分為兩大類。其一與政治或選舉本身有關,以下幾項都屬於這個範疇:

a選舉的重要性—- 亦即勝選者可獲得多大的權力。 故此,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會比國會為高;下議院選舉會比上議院為高;國會選舉會比地方選舉為高……如此類推。

 

b選舉的密度會對投票率造成影響。 不難理解,選舉場次越頻密,選民的參與度必然越低。 所以一般而言,實行三級行政選舉的國家,其投票率會比二級行政國家為低;兩院制國家也會比一院制為低。 由是觀之,一年平均有七次選舉的瑞士,在投票率榜中敬陪末席,就不足為怪了。
c全體選民總數的多寡。這可以用上面提到的Riker and Ordeshook’s model來解釋,選民總數越少,則公式中P的值就會越高,投票率一般就會越高。 馬耳他能在上表中名列前茅,小國寡民絕對是不能忽視的因素。

 

d選舉制度,或者應該說是議席的分配方式。 以我們之前講過的「單議席單票制」和「比例代表制」作比較,普遍認為採取「比例代表制」的國家,其投票率會較「單議席單票制」的國家為高。 因為在「比例代表制」之下,選民的選擇較多,尤其是小黨派的支持者,會相信自己的一票也能發揮影響力。

不過,也有學者對此提出爭議,因為比例代表制容易產生「分裂國會」,結果是政府的組成往往出於政黨之間的小圈子操作,而非多數選民的直接選擇。這樣變相降低了選票的價值,反而會拉低投票率。

 

e選情是否緊湊。這可從上面提過的幾個不同理論加以解釋。首先,在選情緊湊時,政黨和「團體」都會更賣力地進行動員。其次,在熱烈的選舉氣氛中,媒體報道必然增加,從而強化了「粉絲效應」。另外,套用Riker and Ordeshook’s model,選情越接近,P值也就越高,投票率也當然相應提高了。

 

「運作因素」的另一大類,則是與法律或法規相關的一系列因素,以下分點簡述一下。

1不言而喻,若投票日定於周末,投票率必然較高。 投票日若設於平日,就算當日已定為「特別假期」,投票率也不及設在周末高。 這一點驟聽起來與直覺相悖。一般的解釋是,周末作為「常規性假期」,本來就是要「找節目」打發的,投票正好是個預先安排的「好節目」。相反,若在平日「平白」多得了一天假期,偷得浮生,你不會去投票吧?

 

2合法投票年齡的高低,會對投票率造成影響。與一般人的觀感不同,年青人也許表現得很激進,但全球的選舉數據告訴我們,年紀越大,投票率越高。 不識愁滋味的年青人是不會對醜陋的成年人政治世界有興趣的,溝女打機已經太忙了,那有空去理那些勞什子政黨呀? 大多數人一生中第一次省覺到要投票,往往就是收到第一張稅單的時候!至於老人家,由於「低時間成本」優勢,套用Riker and Ordeshook’s model,投票意欲自然更高。 因此,若一個國家的合法年齡越低,其投票率就會越低。

 

3部分國家實行的「自動選民登記制度」,也會產生與「低投票年齡」相類似的效應。 然而「投票權」是「公民權」的一部分,要先登記為「選民」才能投票,雖然帶來了行政上的便利,其本身實有可議之處。

 

4要提升投票率,在法律上還有一種 “終極手段”,就是「強制投票」!在上面「投票率榜」中處於前列位置的,例如澳洲、比利時、盧森堡、意大利等,都是實行「強制投票」的,也就是說,不投票就要受罰!當今之世,實行「強制投票」的國家並不多(拉丁美洲:阿根廷、巴西、烏拉圭、厄瓜多爾、秘魯;大洋洲:澳洲、斐濟、瑙魯;歐洲:比利時、塞浦路斯、希臘、列支敦斯登、瑞士「沙夫豪森州Schaffhausen」;亞洲:土耳其、泰國、新加坡。)對於「違法不投票」的處罰,各國也不盡相同。***

 

〈強制投票〉

一般而言,歐洲國家比較寬鬆。例如意大利的懲罰是「蓋個黑豬印」,具體做法就是把沒有投票者的名字張貼在社區會堂,以及在違法者的「良民證certificate of good conduct」蓋上「沒有投票」印,為期五年,直到下次議會大選,相當象徵式。 瑞士也曾實行過「強制投票」,現在則只餘佔全國人口約1%的「沙夫豪森Schaffhausen」仍維持著這個「傳統」,不投票者罰款CHF6(HKD50),執行度也極高。 至於全球投票率最高的澳洲,其懲罰顯然較為「實質」,就是罰款五十澳元,折合港幣三百多元,和香港的違泊罰款差不多,著實讓人有一點點的「肉痛」。不過,雖然違法者「高達」5%,澳洲政府事實上並沒有很嚴格地執行罰則。

剛剛結束總統大選的巴西也是實行強制投票的,而且刑罰相對嚴苛得多。根據規定,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而沒有投票者,必須在選舉結束六十日內主動申報及繳交34羅亞爾的罰款(約港幣一百元)。累計三次未投票亦未申報者,其護照或身分證將會失效,往後不得參與政府工程招標,終身不得投票,也不能參選,甚至不能擔任任何公職。 換言之,幾乎就是被褫奪公民權了。另外,前往政府部門尋求協助時,也會被要求出示「投票證明Titulo Eleitoral」。

 

這裏就涉及一個重要爭議了—「投票」究竟是「公民權利」,抑或「公民義務」?由各國實施「強制投票」的比例來看,顯然認為是「權利」者佔了多數。然而,「義務派」也非全無道理。

首先,「繳稅」、「擔任陪審員」,以至「服兵役」,都是被普遍接受的「公民義務」,而兩者也不是你聲稱「放棄由此衍生的相關權利」就能「免役」的,因為所謂的「公民義務」,就是只要你身為這個社會一分子,為確保現行社會體系得以有效運作,而必須履行的任務。「投票」既然是確保政府,以至整個民主體系得以有效運作的基礎,何以就不能與「繳稅」和「擔任陪審員」等量視之?以瑞士「沙夫豪森」為例,儘管罰款微不足道,卻是對「公民義務」的警醒,該州投票率一直比全國平均高出15%-20%,州民對此深以為傲。

其次,「強制投票」背後的邏輯,還包括要確保選舉結果能夠代表「所有公民」,而非僅僅是願意投票的人。 政府的政策除了要照顧熱衷政治者,也應照顧相對政治冷感者,而後者往往是更需要政府照顧的人。

另外,在「強制投票」之下,政團不必浪費資源在「投票動員」方面,而能夠集中比拼各自的政治理念和政綱。*** 而且,「強制投票」將投票者的總數最大化,增加了賄選等舞弊手段的難度和成本。 還有就是「強制投票」被認為有助阻遏極端政治力量,因為「被迫」出來投票的人一般都不會支持「偏激」的政黨。 以上這些都是「強制投票」支持者的主流意見。

 

不過,投票率上升的同時,卻未必能夠保證選票的「素質」。相對於澳洲平均2%-3%的廢票率,巴西曾錄得高達40%廢票率的驚人紀錄。 況且,基於 “道德淪亡無下限”原則,「強制投票」也未必能夠壓抑舞弊行為。 既然賄選有難度,倒不如直接將對手幹掉好了。 年初舉行的秘魯全國市長選舉,就有兩名候選人被「成功幹掉」。至於要防範極端主義,其實還有很多不同的方法,非得一定要靠「強制投票」。

 

〈總結〉

近四十年來全球投票率其實是微升了5%,主要是這些年來大量新的「民主國家」誕生所致。不過,西歐各國自上世紀初推行全民投票以來,投票率持續上升至六十年代高峰後,卻明顯逐步回落。。

對於所謂「成熟民主國家」投票率近數十年來的顯著下降,專家們自然有很多不同的解釋。閒暇時間越來越忙碌,被認為是其中一個相當有力的解釋。 流動性增加也是一大原因,居住時間短對社區的歸屬感減低,對候選人的了解也較低。 另外,有研究表明獨身者投票率顯著低於已婚者,故遲婚、離婚和不婚率的高企,對投票率自然有負面影響。 也有學者認為,電視的出現,改變了從前以團體活動為主體的生活模式,間接導致投票率的下降,時間也吻合於六十年代。

不過,若宏觀一點看,應該發現這其實並不單是投票率下降的問題,而是社會整體對體制內的政治參與度都呈現明顯下降。**** 在那些歐美「百年民主」國家,政黨黨員比例下降、議會旁聽人數減少,連上教堂、參加工會、專業團體,甚至家長會和青年會等組織的人也越來越少。 不過,參與杯葛、示威和遊行等活動的人卻不斷增加。 這究竟是為了什麼?又或意味著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