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1128偏好排序法 3之1

SENSE隨筆141128
偏好排序法Preferential Voting System(PVS)3之1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五)

之前的數星期,已為各位介紹了選舉制度中的兩大家族—- 「單議席單票制SMS」和「比例代表制PR」,還有將二者合而為一的「混合制」。 這幾種都是廣泛應用的選舉制度。 還有幾種相對少見,也較為複雜的制度,下面會為各位(盡量)簡單地解釋一下。

之前介紹的幾種選舉方式當中, 一名選民在 “一場選舉”中, “只能投一票”予 “單一對象”( 即一名候選人或一張名單)。*** 這不是直觀的常識嗎?不錯,我們經常都說「民主就是一人一票」! 即使是所謂的「混合雙選制Double Ballot」,其實也不過是分別在「兩場選舉」中各投一票而已。

不過,這種「只能投一票」的方式有一種「缺憾」,就是當面對幾個甚至幾十個選擇時,這「一票」只能表達出投票者心目中「最心儀的選擇」!至於他的次選如何、他最討厭的又是誰….. 其他種種意願都不能呈現在選票上面,當然也不可能從選舉結果中反映出來。*** 各位大概都不會忘記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中, “顯然有過半選民不想他當總統”的 陳水扁,最終以不足40%選票,擊敗 連戰和宋楚瑜。 這絕對是個經典的例子!

按照現代民主社會的「代表原則」,一場「民主選舉」應盡可能最有效地反映出全體人民「真實的意願」。 既然上述各種「只能投一票」的制度,皆未能滿足這個目的,於是就有個別國家嘗試使用其他方法了。
「偏好排序法Preferential Voting System(PVS)」正是為了讓選民可以將自己的「完整意願」,盡量表達出來而設計的方法。常見的PVS有兩種,分別是「排序複選制Instant-Runoff Voting(IRV)」和「可讓渡單票制Single-Transferable Voting(STV)。下面先解釋較為簡單的前者。

「排序複選制Instant-Runoff Voting(IRV)」一般應用於「單議席選區」。 也就是說,若干名候選人競逐一個議席的情況。由於各地使用IRV時,其細則都有細微差別,這裏以較為典型的澳洲眾議院(下議院)作為例子。 澳洲眾議院早期承襲其前宗主英國的傳統,採用「單議席單票制」,故此每個選區只會選出一名眾議員。 後來經過選舉改革,改用IRV。 具體做法是,當一個選區的候選人有三人或以上時,選民需要在選票上按照「1、2、3、4……」順位為各候選人排序,如「甲是1;乙是3;丙是4;丁是2……」如此類推。 選民必須為「所有」候選人排序,不能留空,否則作廢票論。***

計算結果的時候,先點算各候選人得到「首選」,即被選為「1」的選票。若已有一位候選人得票過半,即為勝出者。若無人獲得過半「1選」,則淘汰得「1選」最少者,並將其所得的「1選」選票,按票上的「次選」,即「2選」分配予相應的候選人,然後再行點票。***** 如此類推,直到有任何人獲得過半票數,即為當選人。

由於IRV是一種適用於「單議席選區」的制度,故此除了國會議員外,也會用於總統選舉(例如愛爾蘭)。甚至,奧斯卡「最佳影片」也是用這種機制投選出來的。 說到這裏,各位大概會發現,這不是與上幾個星期講SMS時的「兩輪決選」非常相似嗎?的確,意大利總統選舉曾經實行過「多輪決選制」,即每輪淘汰得票最少的候選人,然後再舉行下一輪投票,直到有人得票過半為止。而IRV與「多輪決選制」其實是非常類似的。不過,當年意大利的「多輪決選制」只實行了一兩屆便廢除了,原因是經過九輪淘汰後,到了兩大高手「終極決戰」之時,投票率卻只餘下可憐的23%,選民早已「意興闌珊」了。

毫無疑問,「多輪決選」要比法國式的「兩輪決選」,甚至台灣的「一輪複數決Plurality」,更能體現「人民意志」。 現在IRV選民只要投「一次票」,也能做到與「多輪決選」相近的結果,不是很好嗎? 雖然選民在投票的那一刻是痛苦了點,但也只是「一次過」而已,總比分三五七次折騰要好,而且還能夠節省因「多輪投票」而衍生的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呢!

不過,這個看似無懈可擊的方法,還是有一個不小的「缺憾」。IRV假定是選民的選擇在「整場選舉」相對穩定,不會因過程中的變化而改變,這顯然與現實不符。**** 於是,這種讓選民從一開始就決定好所有選擇的方式,有可能會導致一些立場溫和,未必夠「出位」,但卻較易為社會「整體接受」的候選人過早出局。
舉例在一個左右陣營壁壘分明的T國,其總統選舉有甲至癸10名候選人,甲和乙分別是左右兩派的明星級大佬,他們已各佔了全國的40%「1選」。而顯然任何一人當選均會令近半國民極端不滿。 丙則是「平衡型溫和派」、「國民爸爸」,全國人民的「最佳後備」。 於是選舉結果出來,溫和的丙雖然是全國的「No. 2」,但由於「1選」太少,甚至比那些立場極度偏激、又或是根本是「明玩嘢」,以至純地區政客的丁至癸還要少,所以可能在第四五輪點票就已被淘汰了。 最後一輪的點票結果可想而知,不外是甲乙二人之爭,反正無論誰當總統,總是會面對近半國民的反對。

由於選民被要求一開始就表達自己的「完整意願」,他們也傾向「真誠地」按自己的偏好為各候選人排序,而沒有太多「策略性」的考慮,*** 因而會導致上述的結果。相反,若在「真正的」多輪投票,選民在「選舉途中」會覺察到最終可能出現的「不幸結果」,而有機會改變投票意向,轉為支持較溫和的丙。 在某些特殊情況,還有可能甲或乙因種種考量,而願意「讓賢」為丙助選。 這種「因時制宜」的彈性,在IRV中就無法呈現了。

另外,由於IRV從本質而言,還是一種「單議席多數決」,故此當其應用於國會選舉之時,就會呈現出類似SMS的效果—-又係大黨玩晒! 小黨派在IRV制度下要獲得議席的難度,並不比SMS為低,也未能獲得與其支持度份額相稱的「代表權」。 最終就是如SMS一般,大黨「賺大了」! 選舉結果並未能準確地反映整個社會政治光譜的分布。 以前說過,這顯然違犯了現代民主概念中的「代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