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1213不可讓渡單票制

SENSE隨筆141213

不可讓渡單票制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六)「不可讓渡單票制」和「不可讓渡多票制」

 

之前的幾回先後為各位介紹了較為常見的各種選舉方式。 今次會為大家再介紹兩種較為「罕見」,甚或幾近絕跡的選舉制度: 「不可讓渡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SNTV)」和「不可讓渡多票制Multiple Non-Transferable Vote(MNTV)」。

 

先回顧之前介紹過的各種制度:「單議席單票制SMS」和「排序複選制IRV」等「單議席選區」的方式,基本上議席都會由大黨壟斷,小黨往往連「陪玩」的份兒也沒有。 「混合制MS」—- 不論何種形式,只要有若干比例的「單議席選舉配額」,大黨還是會佔到便宜。

現實執行時,「單議席配額」往往還佔多數。至於韓國式的「一票兩用制」,更可以說是假PR之名,行SMS之實,非常邪惡。 就算是PR,小黨也不過是可以取得「盡量接近其支持度的議會份額」而已,如果再加一些諸如「5%入場門檻」之類的規定,那小黨想進議會就真是「門都沒有」!

 

稍稍整理一下,就會發現原來之前說是「對小黨有利」的方式,例如「純PR」等,其效果也不過是小黨可以不用「虧本」(至少是不會「虧很大」),而可以「取回自己應得的一份」,僅此而已! 大黨在這些制度下根本絕少會「虧本」! 至於說是「對大黨有利」的辦法,則是大黨會「賺很大」,甚至近乎壟斷議席,獲得遠超其民意支持的「超額代表權Over-Representation」!而小黨則慘遭「屈機」,所得的民意支持皆隨風而逝,散落於議會之外……

 

說大黨「賺了」就是「真賺了」,而且還是「賺到盡」!說小黨「賺了」,卻原來只是「出咗半斤力,可以攞返足八兩」,有時還要打些折扣!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嗎? 那究竟有沒有一些選舉方式,會讓小黨至少是「有機會」「真的賺了」?原來又真是有的呀!雖然為數極少,而且很多都已經廢除,成為了歷史,但現在還是有政體用的呀!這就是「不可讓渡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NTV)」

從某些方面來看,我們香港現在的立法會地區直選,雖然名義上是「比例代表-最大餘額制PR-LR」,但實際操作上與SNTV卻也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我們也不妨對此多增一點認識。

 

「不可讓渡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NTV)」這個名字,大家可能會比較陌生,腦子扭了幾扭,還是沒法想像到這個制度到底該是什麼樣子。 換一個名字—-「多議席單票制」,也許大家就會容易明白得多了。

 

相比於上一集介紹的「偏好排序法Preferential Voting System(PVS)」,SNTV的「玩法」實在非常簡單。 我們用回上集介紹STV時的那些數據,就更容易作出比較了。 選區H內要選出4席,同樣是甲、乙、丙、丁、戊、己、庚7名候選人參選。不過今次用的卻是SNTV,即選區內的選民投票時,只能在選票上選擇其中一名候選人,最後得票最高的4名候選人就是當選者。

 

難得到現階段還有如此簡單易懂的結構,當然要「把握機會」畫個圖表解釋了。

圖一:原始「賽果」(總票數:100,000票)

候選人
得票 40,001 19,001 2,994 14,001 9,001 8,001 7,001
結果 當選 當選 當選 當選

點票結果甲、乙、丁和戊四人得票最高,分別取得區內的4個議席。

 

計算方式簡單易明,就這樣看來也非常合理,不就是「票多者勝」嗎?且慢!上面的圖表似乎會讓各位以為這七名都是「獨立候選人」,但事實上,他們分別來自「黃」、「綠」、「藍」三個政黨。現在我們把他們的「黨籍」加到圖表上。

圖二:黨籍「賽果」(總票數:100,000票)

候選人
黨籍
得票 40,001 19,001 2,994 14,001 9,001 8,001 7,001
結果 當選 當選 當選 當選

 

從上面看到主張自由主義的「黃黨」,其各候選人在選舉中共得票57,997,得票率接近58%,是一個支持度近六成的「大黨」了!然而卻只能獲得一席,即總議席的25%,足足「虧了」58% – 25% = 33%的代表權!標榜中間路線的「綠黨」,得票33,002(33%),只是第二大黨,但卻得到一半議席,「超額代表」了50% – 33% = 17%!至於極端保守的「藍黨」,得票只有9,001,拿著區區9%的選票,竟然也能「超額代表」25% – 9% = 16%,可以拿到1席,也就是成了H選區內25%選民的「代表」!這不就是一個「真正對小黨有利」的制度了嗎?

 

再來一個最極端的情況,這次加入了一名候選人辛,他是新成立政黨「一秒黨」的黨魁,該黨黨員人數只有1人,政綱也只有一條:「爭取區內所有交通燈行人綠燈時間延長一秒!」

圖三:極端「賽果」(總票數:100,000票)

候選人
黨籍 一秒
得票 57,996 33,002 0 0 9,001 0 0 1
結果 當選 當選 當選 當選

各黨的得票百分比幾乎沒有變化,分別只是「黃黨」和「綠黨」的所有支持者,都把票集中投給兩大「政治明星」,而「一秒黨」的辛卻從「黃黨」挖走了一票(就是辛本人原來打算投給「黃黨」的一票)!結果,辛就以「一票之微」,成功取得了一個議席!其「超額代表權」高達25% – 0.001% = 24.999%,簡言之,他的所有代表權都是「超額」的!

 

當然,在現實世界中極少會出現如上述的「極端」情況。不過,在SNTV之下,小黨至少是有了「偷雞」的機會。而且,選區越大,要選的議席越多,參選的政黨數量越多,選舉的戰況越混亂,小黨就越容易「偷雞」。*** 如此,則鼓勵更多「政治光譜極為狹窄」的政黨成立,形成良性/惡性循環,越多越亂,越亂越多!最後必然導致出現一些「無聊政黨無厘頭進了議會」的情況!

 

現在回到「辛」沒有參選的「原始狀況」,即「黃黨」只有1席、「綠黨」2席、「藍黨」1席的結果。不用太留心,也能觀察到「綠黨」之所以能夠在得票只有33%的情況,賺得冠絕眾黨的「超額代表權」,取得選區的過半議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分拆名單」,派出了乙和丁兩名候選人,令支持該黨的每票,都能「票盡其用」。

然而,「黃黨」也並非沒有採取「分拆名單」的策略呀!只是由於其政治明星甲「吸票力」過度強大。按照上次介紹過「有效票總數 ÷ (總席數 + 1) +1票」的「特立數額Droop Quota(DQ)」計算,在一個「4席選區」,要獲得100,000票 ÷ (4 + 1) + 1 = 20,001票。也就是說,甲一人就至少「浪費了」40,001-20,001票 = 20,000票,已經是另一個DQ了!這就是「黃黨」雖然得到近58%選票,最終卻只能獲得一席的原因。

 

由此可知,對支持度明顯超過一席,而志在於選區內取得多於一席的「大黨」而言,「分拆名單」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讓支持己黨的選票,可以「均勻地」落入該黨的各候選人手中。一般而言,這樣「每一票」就能發揮「最大效力」。若果上面H選區內「黃」、「綠」兩黨的得票,平均地分到各自的候選人手中,情況當然會大不一樣。

 

圖四:平均分票(總票數:100,000票)

候選人
黨籍
得票 14,500 16,501 14,498 16,501 9,001 14,500 14,499
結果 當選 當選 當選 當選

「藍黨」再也不能得到議席了。這其實也相當合理,畢竟該黨的支持度本來就只有9%。 「黃黨」雖然多得了一席,但相比其近六成的支持度,還是「虧」了不少。 另一方面,「綠黨」卻仍能保住兩席,保住那17%的「超額代表權」。這顯然是因為「黃黨」對自己的支持度估計過高,多派了一名代表參選,自己把選票攤薄,結果把丙和庚得到的14,498 + 14,499 = 28,997票全部浪費掉了。

 

設或「黃黨」在選戰途中忽然醒覺,徹底放棄丙,而將所有資源集中在另外三名候選人甲、己、庚身上,又會是另一個結果了。

圖五:「策略性」分票(總票數:100,000票)

候選人
黨籍
得票 19332 16,502 1 16,500 9,001 19332 19332
結果 當選 當選 當選 當選

這樣,任其他各黨如何巧妙「運作」,精準地「配票」,都不能阻止「黃黨」強勢奪取三席,佔去H選區內75%的代表權了。

 

由上述的幾種情況,我們可以看出要SNTV制度下獲得最大成果的兩個重要因素:一,對本政黨支持度的準確掌握;二,令選票在本政黨各候選人之間最有效地分配。

 

相比於「古典時代」,「掌握支持度」在今日資訊社會,並不算是一件太難的事。若有資源自行調查民意,自是更佳;如其不然,各傳播和學術機構搞的「民意調查」中也不乏可信可靠者。各政黨欲大致掌握「民情」,並非難事。故此,真正的關鍵是後者—- 從個別選民或個別候選人本身出發,則是各選民如何「策略性投票」,以期讓心儀的政黨獲得最多的議席。

在這種情況下,各候選人大概都很怕自己在民調中領先,因為這會讓選民認為該候選人「已經夠票」,而將票轉投給其他同黨或政治光譜接近的候選人,最後反而讓這名「領先者」意外落馬。 因此,在SNTV選舉中,最常聽到的競選口號就是「告急」!還沒有開始選就先告急,反正就是要告訴選民:「民調什麼都是假的,我現在選情告急可是真的呀!」

 

至於從政黨角度,以「動員理論」(可參閱《選舉簡介系列特別篇》中的介紹)而言,就是在將該黨支持者「動員」出來投票時,如何有效地「配票」。

說到動員,還有什麼比各種有深厚社區聯繫的「社團」更有力量呢?日本國會選舉在1993年之前,一直都使用SNTV;台灣承襲日制,在2007年前國會選舉用的也是SNTV。 無獨有偶,這兩個地方的「社團」力量都非常強大。 具體操作上,只要和各社團的頭頭協調好:「紅鷹社」代表「1,000票」、「黑龍邦」是「800票」、「山下鄉居民協進會」就有「900票」……這樣就能較容易地掌握己方各候選人分別的「選情」,「配票」也有效率多了。 由於各種「社區利益團體」如此關鍵,政黨獲得權力後自然也要「投桃報李」,故此,SNTV被認為對執政黨有利的同時(執政黨才能掌握可供「交換」的大量行政資源),也普遍被認為是「黑」「金」政治的溫牀。***

日本和台灣後來分別都進行選舉改革,不再實行SNTV,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固然是因為隨著「民智漸開」,人民對「黑金」越加厭惡,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連政客們也覺得「黑金」的力量,已經大得不再是一種「可以控制以取得權力的工具」,而反過來控制住整個政壇的運作了。 然而,制度的改易固然已是困難重重,但文化的移轉更是難上加難。 直到今天,在日本和台灣選舉中,各種「團體」和「桩腳」在選舉中仍然扮演重要角色。雖然,力量也確實是逐漸消退了……

 

至於沒有太多「社區聯繫」,也沒有掌握很多行政資源的政黨又可以怎麼辦了?波多黎各(美國屬地)的眾議院中,40席是「單議席單票制」,另外11席則是「全境」不分區的SNTV議席。 政黨一般會將黨內的同一批若干名候選人,在不同選區的選票內排出不同次序,而各選區的選民則會「醒水」地將票投給該區選票內,排在最前的「心儀政黨候選人」。 這樣選票就會較平均地「分配」了。台灣民進黨在SNTV年代,則想到呼籲選民按照身份證尾碼投票,例如單數就投給「民進扁」,雙數就投給「民進菊」。若果支持他們的選民真的「聽聽話話」,這也不失為一個有效的「自然配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