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70123不當行為(十)平成咁,買返去擺都抵啦!

讀書札記170123
不當行為(十)平成咁,買返去擺都抵啦!
朝日執筆

除了「展望理論」以外,「心理帳戶」也是「行為心理學」中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概念。 要說帳戶,當然不得不提「成本」了。在經濟學上,「成本」指的就是「機會成本」,也就是說,同一筆錢(或任何資源)不買這一件東西,還可以買到什麼?故此,約靚女睇戲鋸扒直落的「成本」,不應只看付出了多少戲票錢和牛扒錢,以及那一晚的時間。還要考慮以同樣的錢和時間,如果不花在這裏,還可以用在什麼地方──例如約另一個靚女睇演唱會再落老蘭飲返兩round!

各位還記得情境3e中的羅教授嗎?作為經濟學教授,他當然了解什麼是「機會成本」。很明顯,既然他的藏酒在市場上可以賣到$1,000,那麼無論他在節慶時喝的是自己的藏酒,抑或是在外面花$1,000買回來的酒,反正把一瓶酒喝掉的「成本」就是$1,000。然而,他似乎只是把買酒花去的錢視為「損失」,喝自己的藏酒時卻沒有這種感覺。否則,「損失痛苦是獲得快樂的兩倍」這條定律,應該同樣作用於「自家酒」和「外購酒」呀!

我們又回到這個問題了—「成本」究竟什麼時候才會被視為是損失呢?否則,我們應該幾乎不會交換或購買任何東西。
情境10a:你想買一張四呎闊的被褥。到牀具店後發現本周正進行大優惠。原價分別是$1,000、$700、$500的五呎、四呎、三呎被褥,現在一律只賣$500。實在太「著數」了!你稍作掙扎,最後還是買了一張五呎的被褥。
「五呎被」其實有點大,而且更佔地方,用起來也未必如「四呎被」般方便。明明「四呎被」是最適合你需要的選擇,換句話說,「四呎被」對你的「效用」應該是最高的。那何以你最後還是買了大一號的被褥呢?

Thaler對此種「不當行為」想到了一個非常精妙的解釋,就是你在購買被褥(或任何東西)時,其實同時產生了兩種「效用」—「獲得效用」和「交易效用」。
「獲得效用」即標準經濟學中所說的「消費者剩餘」。 顧名思義,「消費者剩餘」就是你(預期)消費該東西時所能產生的「效用」,減去所放棄的機會成本(例如付出的錢和時間),得到的剩餘。對於「理性經濟人」,「獲得效用」就是他唯一想要的「效用」,所以只有當他對某一貨品的評價高於「市價」時,購買行為才會產生「正獲得效用」。若他口渴到一個程度,認為對他而言,一罐啤酒的「效用」比$50還要大,他就會用$50買一罐啤酒。同樣,對一個家中的牀其實有點窄的「理性經濟人」,購買大小合適的被褥,其「獲得效用」必然會大於用同一價錢購買「過大」的被褥。放棄最適合的「四呎被」而買「五呎被」,將產生負值的「獲得效用」。

不過,向來不怎麼理性的「日常人」,他們在作出消費決策時,還會不自覺地考慮到「交易」本身所帶來的「效用」!「交易效用」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我們為某貨品實際支付的價格,與「一般預期的價格」(或稱為「參考價」)之間的差距。當「交易價」低於「參考價」,「交易效用」就是正值,兩者差距越大,「交易效用」自然也越大。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平常說「著數咗幾多/撿了多少便宜」!「著數」令人感覺良好,當然能夠產生「效用」了。

在情境10a中,購買「五呎被」的「交易效用」是1,000-500=500「效用單位」,購買「四呎被」的「交易效用」卻只有700-500=200「效用單位」!兩者之間的差距有300「單位」的「淨交易效用」。你最後之所以決定買「五呎被」,其實就是表示,你認為這300個單位的「交易效用」,足以抵銷甚至高於,你放棄「四呎被」而買「五呎被」所產生的「負獲得效用」。
實在太著數啦!雖則話有些少唔多啱用啫,不過平成咁,買返去擺都抵啦!

當然,並不是所有交易中的「交易效用」都是正值。事實上,「負交易效用」的例子我們也是屢見不鮮。
情境10b:你第一次到某主題樂園遊玩,玩著玩著打算買罐汽水喝,卻發現一罐「七仔」賣$5的可樂,這裏竟然要賣$25!相當口渴的你最終還是乖乖課金。可樂在口腔中蕩漾的感覺雖然一樣很爽,但你心中對此等「牟取暴利」的「劏/宰客」行徑,難免深深不忿。
在這個情境中,「交易效用」是5-25=-20。「交易效用」為「負值」,簡單來說就是「蝕低咗」!只不過,由於你實在太口渴,以致購買汽水的「獲得效用」,大到足以抵銷這-20的「交易效用」(甚至有餘),所以你還是買了那罐汽水。

這個「兩種效用」的行為模式,很多時候會讓我們做出「不當」的選擇,以致失去了獲得「最大效用」的機會。以下有一個有趣的故事。
情境10c1:你躺在沙灘上曬太陽,舒服得不想動。心裏想,如果現有一罐你最喜歡的「大力牌」啤酒,那就更加「爽歪歪」了。這時,同行(保證唔會「昆你」)的「巴打」說,他打算到「方圓十里」唯一的「星級酒店」買包煙,提議順便替你在酒店的酒吧內買一罐冰凍的「大力啤」。不過他預期一定會比外面貴,也不可能有價講,問你最多肯付多少,低於你的開價他就買回來。

情境10c2:你躺在沙灘上曬太陽,舒服得不想動。心裏想,如果現有一罐你最喜歡的「大力牌」啤酒,那就更加「爽歪歪」了。這時,同行(保證唔會「昆你」)的「巴打」說,他打算到「方圓十里」唯一的「爛鬼士多」買包煙,提議順便替你買一罐冰凍的「大力啤」。不過他預期一定會比外面貴,他也懶得講價,問你最多肯付多少,低於你的開價他就買回來。

各位不妨想一想自己在兩個情境中,分別願意出多少錢,會不會是一樣呢?根據Thaler所作的「民意調查」,「酒店啤酒」和「士多啤酒」的價格中位數分別為US$7.25及US$4.10。
既然都是在同一時間和地點,享受同一罐啤酒,為什麼受訪者願意付出的價錢,卻有接近76%的差異呢?各位現在應該都知道,這是因為「參考價格」本來就不相同。我們早就預期酒店的啤酒「應該」是很貴的。故此,在「星級酒店」用七美元買一罐啤酒雖然也有點不高興,但還是預期之內,可以接受。不過,要是一間「爛鬼士多」一罐啤酒「竟然」敢收七美元,那就實在是「劏人太深」了。

這樣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既然你其實最多肯付US$7.25,表示「大力啤」對你的「獲得效用」應該至少也有US$7.25。(因為情境中的「交易效用」似乎必然為負值。)可惜,「方圓十里」那間「爛鬼士多」的「大力啤」卻要賣US$5.25(或介乎US$7.25及US$4.10之間的任何數值)。結果,你就是因為執念於過高的「負交易效用」,因而失去了在「爽歪歪嘆啤酒」— 一個對你構成「相當於US$7.25效用」的機會,這不是很可惜嗎?
有一點務必注意,「理性經濟人」並非不喜歡「著數」,如果那罐啤酒原來只是賣US$1,「理性經濟人」也感到非常快樂。不過,他的快樂只是單純來源於「獲得效用」—喝啤酒帶來的快樂遠超US$1!但他卻不會在意這罐啤酒在其他地方,究竟是賣US$100還是US$0.01。

現在我們可以回答之前的一個問題,「成本」究竟什麼時候才會被視為是損失?用最簡單的說法,若你的購買價格不產生任何「交易效用」(例如「換零錢」),你就不會把支付的價格視為「損失」。貨品的價格符合你預期的「參考價」,你付了錢,得到了貨品,獲得了你預期的「獲得效用」,貨銀兩訖,各不相欠。
超級市場也許是將「交易效用」概念運用得最「濫」的地方。貨架上九成的東西,都必然有一個「原價」和一個「特惠價」。這招其實是「一箭雙雕」,一方面讓顧客享受到巨大的「交易效用」;另一方面,也暗示了貨品的「高品質」,以提高顧客(想像中)的「獲得效用」!

最後,若果你真對你「巴打」好的話,不妨給他來一個白色謊言吧!用US$5.25在「爛鬼士多」買罐「大力啤」,然後「昆」他是在「星級酒店」買的。這樣,他在享受至少US$2 (US$7.25- US$5.25)的「消費者剩餘」—「獲得效用」之餘,同時還能享受「交易效用」,爽上加爽呢!

10集關鍵字:
心理帳戶
機會成本
損失的感覺
獲得效用(消費者剩餘)
交易效用

《不當行為》Richard Thaler著/劉怡女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