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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423民事侵權法簡介 (下)

SENSE隨筆130423
民事侵權法簡介 (下)
執筆人 掌門

(丙) 應用
7.「過失行為」的準則:a違反法規, b 故意 或 c疏忽。
A在違反法規的情況下,如損害並非法規所意圖阻止的種類,則追討無效。
案例:船隻運羊,違規沒有設置圍欄,風浪大作,羊隻墮海。 羊主向船東索償,羊主敗訴,因為設置圍欄的法規原意在於隔阻傳染病。

B在疏忽的情況下,疏忽行為與損害要有合理的因果關係。
這是「近因」(ie直接因) *****或「原因過遠」的問題。 即是說,因與果之間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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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421民事侵權法簡介 (上)

SENSE隨筆130421
民事侵權法簡介 (上)
執筆人 掌門

以下學理出自《民事侵權法概論》The Law of Torts, 作者John G Fleming。

(甲) 起源
1英國普通法創始之際, “刑事法” 與 “民事侵權法” 管轄的領域幾相重疊,兩者共同出發點均在於報復及阻嚇***,不同之處在於制裁之性質。
Def “刑事罪行” 指嚴重損害公共安全及社會利益的過錯***,因其嚴重性,社會需要主動指控及懲罰犯錯者。

另一方面, Def “民事侵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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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225法例的詮釋(下)

SENSE隨筆130225
法例的詮釋(下)
蕭律師供稿

3詮釋法則 Rules of interpretation and construction
(a) 法例必須整條閱讀
大家都知道,孤立一些字去閱讀與連串其他字一起閱讀可能有很大的分別。所以,整條法例必須一起讀;作為法例一部份的標題和附錄也要審看。旁注並不是法例的部份,對銓釋並無幫助。

(b) 禍害法則 The mischief rule
「禍害法則」的意思是:當通過一條法例的目的是要補救一種禍害時,法庭應盡可能作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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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223法例的詮釋(上)

SENSE隨筆130223
法例的詮釋 (上)
蕭律師供稿

1解釋的需要
行普通法國家,法例的解釋權落在法官身上。***
法例草案(Bill)經過立法機構繁複的審議和辯論才通過成為正式的法例,其含義理應最清楚不過,為甚麼還需要解釋?

當法例條文清晰明確時(即大家同意只有一種意義), 那就不煩法院進一步解釋。 但當法例某部份含糊不清或可能有兩種或多種意義時, 受條例影響的有關人士因而興訟,就有需要交由法庭裁決。

英文interpretation和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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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123法律是甚麼?

浮天滄海遠      去世法舟輕

SENSE隨筆130123

法律是甚麼?

撰稿人    掌門

「法律是甚麼?」是法哲學的 本體論 問題。

(一)古典觀點:法律是 主權者 根據意志 (或神意) 制訂的社會規則。*** 

如有不從,繼之以刑罰制裁。

立法與司法同源合一,立法者(一般為君主)不受法律的約束。***

於古代,君王是立法者,法律即是王法, 確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社會關係。

及至現代,立法權轉至人民(ie國會) 手上,人民成為立法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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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0122法律的矛盾與興味

SENSE隨筆130122

法律的矛盾與興味

撰稿人   掌門

(甲)法律的特徵在於其論証性。***

由於法庭必須對每一案件作出非黑即白式裁決, 使得外行人恆有一種錯覺, 以為世上必然於某處神秘之地,收藏著某種法律條文,可資適用以裁定任一特定案件。 用行話講,法律體系是完備的,是無遺漏的。***

其實法律亦人事耳,有時而窮,才是道理。

在那些情況下,內行人心知肚明「there is no law」。

普通法法官的責任就在此時創制法律,***** 並將之溯及既往地適用到當前的案件之上。

用行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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