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130905西方音樂簡史(四)古典主義時期 下篇

音樂130905

西方音樂簡史()古典主義時期(1750-1820)下篇

蕭律師執筆

 

歌劇、清唱劇、彌撒曲

歌劇在18世紀經歷了重大改革,逐漸遠離「那不勒斯樂派」的陳規。18世紀中葉的巴黎,有一派支持義大利歌劇,反對法國歌劇,並造成新聞與輿論界稱之為「喜歌劇之爭」事件。***

在這場論戰中,不同語言的優勢以及兩國風格中體現之旋律與和聲都是爭辯內容。盧梭還說了一句話:「法語並不適合表達音樂。」

18世紀的主要改革在 格魯克Gluck和莫札特作品中得以實現,格魯克自視為歌劇的革新者。18世紀晚期歌劇的結構變得比巴羅克歌劇更流暢細膩,重視主角性格刻畫的高超技藝,也強調更強大的戲劇力量。

除正歌劇外,喜歌劇也在18世紀得到進一步發展:義大利的喜歌劇opera buffa、法國的喜歌劇opera comique、英國的民謠劇ballad opera,以及德國的歌唱劇Singspiel。每一種喜歌劇都代表著一種民族風格。

清唱劇Oratorio延續了巴羅克時期的傳統,但強調古典主義音樂的特點。例如,清唱劇中的器樂部分本質上具有古典主義交響曲的風格特徵,但宣敍調recitative、詠嘆調aria和合唱chorus部分則從較早的風格時期保留下來。這時期最著名的清唱劇作品都是由海頓創作的,如《創世記》和《四季》,都成為了非常成功將音樂會作品。

這一時期創作的宗教音樂質量呈現有普遍下降的態勢。 許多宗教音樂的創作是為禮拜儀式之用,但也適合在音樂廳演出。彌撒曲mass是這些宗教音樂中最受青睞的形式。它是帶有獨唱、合唱和樂隊的常規彌撒音樂,並且其本質是交響性的symphonic。海頓寫了十二首這樣的彌撒曲,莫札特也寫了不少。我個人並非基督信徒,卻喜歡聆聽及參與合唱這類彌撒曲。

 

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小夜曲

古典主義時期最重要的複合形式是奏鳴曲sonata,由三個或四個樂章構成。奏鳴曲這一名稱用於為一件或兩件樂器,如小提琴或/與鋼琴而寫的這種複合形式。奏鳴曲是唯一脫離宗教、戲劇以及舞蹈的音樂形式。

交響曲symphony是為管弦樂隊而寫的奏鳴曲,通常為四個樂章。第一樂章往往帶有慢速的引子introduction,在海頓的交響曲中常見。規模較大的樂器組的使用,要求作品的規模自然也得以擴充。管弦樂隊的多種音色,使得樂曲產生多樣風格、更多的高潮和更複雜的發展部development。

古典主義交響曲作曲家中有兩個重要的樂派:一是「曼海姆樂派Mannheim School」,以 施泰米茨Stamitz為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二是包括海頓、莫札特、貝多芬在內的「維也納樂派Viennese School」。

 

協奏曲是為一件獨奏樂器(在此時期兩件或多件較少見)和管弦樂隊而寫的奏鳴曲模式的作品。協奏曲通常省略小步舞曲minuet和三聲中部trio樂章,因而是三樂章作品。第一樂章中,樂隊在主調上演奏有所縮減的呈示部exposition,然後由獨奏樂器直接陳述主題材料。隨後的發展部development中,獨奏樂器與樂隊展開競奏。

再現部recapitulation之後通常有一個精湛的華彩段cadenza,即演奏者在主題材料基礎上進行自由即興發揮,**** 有些作曲家作也將華彩段寫在樂譜上(用不用由獨奏者自決)。華彩段進入前整個樂隊靜止,聆聽獨奏者的技藝。待華彩段完畢後,這回輪到獨奏者禮貌地靜止,回敬讓樂隊完成第一樂章。第二和第三樂章與奏鳴曲中的曲式相同,華彩段可有可無。

所有使用奏鳴曲式創作的小型器樂重奏都屬於室內樂chamber music,如三重奏trio、四重奏quartet、五重奏quintet等,是為弦樂器和管樂器的不同組合而寫的。

 

小夜曲serenade和嬉游曲divertimento通常為特定場合而寫的。這些作品與巴羅克時期的組曲suite和義大利序曲sinfonia相關聯,但此時是以古典主義的形式和風格特徵為基礎的。這些作品可以為任何數量的樂器而作,從小型室內樂隊到管弦樂隊,並由多個樂章構成。莫札特的G大調小夜曲就是這類的作品。

 

作曲家

薩馬蒂尼Sammartini(1701-1775),古典奏鳴曲發展的先驅者,是格魯克的老師。

格魯克Gluck(1714-1787),歌劇作曲家,開創了歌劇的改革時代,為後世歌劇作曲家的創作奠定了基礎。他認為:歌劇腳本的戲劇力量應當是歌劇最重要的方面。

C.P.E. 巴赫(1714-1788),J.S. 巴赫的兒子。他影響了古典主義作品形式和風格的確立,並常被認為是第一位用奏鳴曲式的作曲家。海頓和莫札特無疑都受到了他的音樂風格的影響。

施泰米茨Stamitz(1717-1757)曼海姆樂派的創始人,對管弦樂的演奏和創作貢獻頗多。其中最重要的貢獻包括:第一次在管弦樂演奏中大量使用有力度的多層次的漸變;將單簧管引入管弦樂隊中;將小步舞曲作為交響曲的第三樂章;創建了全歐洲最優秀的管弦樂隊。

約瑟夫‧海頓Joseph Haydn(1732-1809),18世紀最多產的作曲家之一。海頓的職業生涯體現了贊助制度最理想的運作狀況。他在音樂方面主要靠自學,無疑深受C.P.E. 巴赫等古典主義作曲家的風格影響。海頓最終在1761年被任命為Esterhazy的副樂長,並在接下來的三十多年之中享受著理想的贊助制度,他的職責是遵照Esterhazy親王的要求為各種場合提供音樂。因此,他被要求用當時的所有的音樂形式去進行創作。

海頓管弦樂發展中的一個最重因素,是他擁有一支隨時供他支配的管弦樂隊。這使得他能夠用樂隊中的各種樂器和音色來進行實驗。正是海頓,使得18世紀晚期的音樂具有統一性,而且,他還完善了古典主義風格。

海頓的音樂創作數量驚人,但其中許多作品不幸遣失。他較為重要的作品是交響曲(其中出版有104部)和82首弦樂四重奏、兩部清唱劇《創世記》和《四季》等。

 

莫札特W.A. Mozart(1756-1791),他的創造力和抒情天份使他成為音樂史上最主要的三位或四位音樂巨人之一。 儘管擁有造就成功職業生涯的幾近理想化的條件以及過人才華,但莫札特的生活卻充滿了掙扎和失望。

與海頓不同,莫札特從未真正有過贊助者。他是最早的獨立作曲家之一,需要千方百計獲得委約,而沒有長期職位作為保障。由於沒有贊助者,莫札特被廹使用當時流行的每一種音樂形式來進行創作,以此來激發人們對他的音樂興趣。而就在他通過歌劇《魔笛》逐漸在公眾中獲得贊譽、並有可能為他帶來一個長期的職位時,他卻與世長辭,被葬在貧民公墓中。

在風格上,莫札特是一個保守者。他完善了古典主義的形式,但並沒有在海頓的貢獻的基礎上做出重大的革新。莫札特認識海頓,他們的友誼很可能也影響了莫札特成熟時期的作品。兩人的風格有諸多相似之處,然而莫札特在以下方面獨具特色。通常,他的旋律更為抒情、寬廣,在其抒情表現性上也更為微妙。莫札特很少在他的交響曲中像海頓加入慢速引子;他盡情地在旋律與和聲上使用半音化手法,這成為了浪漫主義風格的前兆。

儘管莫札特並沒有遵循格魯克歌劇改革的手段,但他的歌劇古典品味精煉優雅,充滿內心感覺和熱愛。他一生創作有626首作品,其中許多鋼琴協奏曲被視為這些體裁中最偉大的作品。他最後的作品是一首恢宏的安魂曲requiem,彷彿為自己而寫,但在末完成時就去世。他的學生Sussmayr根據莫札特的草稿將之補充完成。

 

貝多芬 L.V. Beethoven(1770-1827),不僅被認為是一位古典主義者,也應當被看作是一位浪漫主義者。其作品的較大一部份體現出了浪漫主義風格的特徵,但其早期的作品遵循的是古典主義風格。普遍認為,其寫於1802年之前的作品是依照海頓傳統的模式。盡管偶爾表現出他對古典主義和聲和力度上的簡單質璞的不耐煩,但他對傳統的接受程度還是相當完整的。(在談到浪漫主義風格時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