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90605繼承法(十四)遺囑錯誤

法律190605

繼承法(十四)遺囑錯誤

蕭律師執筆

 

遺囑錯誤」指提出或聲稱 立遺囑人對遺囑内容毫不知曉,或非他所認可而引起錯誤的情況。***

 

這種情況落入兩類,雖然這兩類㑹有些重叠。一方面,有些情况是 疏忽引致錯誤的結果,並不意味立遺囑人缺乏精神能力或受到不當影響或欺騙。另一方面,有些情况卻是和立遺囑人缺乏精神能力有關聯,甚或有不當影響或欺騙的指控。

 

〈知曉與認可〉

立遺囑人必須知曉和認可其遺囑的内容。

如果他對另一人說:〝我要立一份遺囑,你代我擬訂吧。〞一份遺囑由是擬好,立遺囑人簽署了而[……]

Read more

演說1906反民主

演說1906反民主

講者:掌門

 

《反民主Against Democracy》(2016) Jason Brennan

 

2016年英國 脫歐公投前一個月,市場調查機構發現英國公民 “系統性地” 錯誤理解與公投相關的事實。 脫歐派選民相信來自歐陸的移民佔英國總人口的20%; 留歐派則相信是10%,而實情是5%. 兩派選民都高估了英國政府支付他國的 兒童福利津貼的額度,高估幅度從40至100%不等; 也嚴重低估了來自 歐盟國家的外來投資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兩派選民對資訊的掌握都 向著同一偏誤方向傾斜,只是程度有所不同. 這說明了整體公[……]

Read more

讀書札記190528反民主(三) 知識菁英制

讀書札記190528

反民主(三) 知識菁英制

掌門執筆

 

民主制度內含兩項 關係緊張的原則:

a「民主原則」:公共事務由 平等主義的「一人一票制」進行表決;

b「憲政原則」:非公共範疇由 自由主義的「權利法案」保障個人生活不受侵犯.

兩者的緊張關係來源於 公共和私人範疇先天上劃分不明確,導致了意識形態衝突. (最佳例子是 法國大學校園禁止佩戴宗教象徵.)

 

作者接納民主制度的理論框架, 在內涵上並不反對憲政原則,反對的是民主原則. 深究一步,他真正反對的也不是公共事務應該 “公平地照顧全體公民利益”此一「平等主義」[……]

Read more

讀書札記190524反民主(二) 破敗的民主制度

讀書札記190524

反民主(二) 破敗的民主制度

掌門執筆

 

“選民極其無知” 已是不爭的事實,當前智識界的議題是如何處理這個 “民主的困境”. 絕大部分政治學者都從 “本能”出發肯認民主制度, 題名針砭民主的書籍實質上只是 “恨鐵不成鋼”, 而不是當真判其優劣,定其存廢.

《反民主》一書卻指出由於選民不負責任且愚昧無知,「民主制度」已然不可救藥. 建議採行「知識菁英制」,重新擬定 公共決策程序, 重中之重是改革 選舉程序.***

 

本書基本上主張廢除 民主制度的核心「一人一票制」, 但並非贊同任何形式的 「威權主義」, 而是[……]

Read more

法律190520繼承法(十三)不當影響、欺詐、偽造

法律190520

繼承法(十三)不當影響、欺詐、偽造

蕭律師執筆

 

一份遺囑不能在不當影響及欺詐下成立。***

 

〈不當影響〉

在法庭認證遺囑中,「不當影響」意指脅迫,即是說立遺囑人在脅迫下訂立他不想訂立的遺囑(或遺囑的一部份)。

 

脅迫可以有多種形式。

英國偉爾特爵士Sir J.P. Wild在Hall v Hall (1868) 如是说:

“勸說,動以愛或血親關係、或以過去服務尋求報答、或訴說未來的窮困,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合理的,對立遺囑人加以壓力都是正當的。另一方面,任何形式的壓迫,施以過分壓力蓋[……]

Read more

讀書札記190515反民主(一) 無知的選民

讀書札記190515

反民主(一) 無知的選民

掌門執筆

 

《反民主Against Democracy》(2016) Jason Brennan

 

2016年英國 脫歐公投前一個月, 市場調查機構發現英國公民 “系統性地” 錯誤理解與公投相關的事實。

脫歐派選民相信來自歐陸的移民佔英國總人口的20%; 留歐派則相信是10%,而實情是5%. 兩派選民都高估了英國政府支付他國的 兒童福利津貼(其父母在英國工作並納稅者.)的額度,高估幅度從40至100%不等; 也嚴重低估了來自 歐盟國家的外來投資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兩派選民對[……]

Read more

法律190507繼承法(十二)立遺囑人的行為能力2

法律190507

繼承法(十二)立遺囑人的行為能力2

蕭律師執筆

 

〈虚想的效果〉

如果立遺囑人有精神上的虛妄,而虛妄可以影響他的意志力,他就喪失了立遺囑的行為能力。***

Def. 如果立遺囑人堅持一個話題的信念,而此信念一般有理智的人是不會堅持的,且此信念在立遺囑人心中久久揮之不去,他就是患了「妄想症」

 

但在實務上卻很難分辯「嚴重的錯判」和虛妄,特别在立遺囑人在其遺囑下對某一可能受益人性格的評估。誠然,即使父母對某一孩子的性格形成過分嚴苛的觀感,並不能剝奪他立遺囑的行為能力。但如果父母的錯判是由於對孩子不理性的厭惡[……]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