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151117
李斯特的交響詩(上)
蕭律師執筆
1847年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放棄了他往來奔波的鋼琴演奏者生涯,而全心專注於作曲。他在1842年獲委任為Wiemar(德國古代名城,在 萊比錫西南約八十公里處)宮廷的音樂總監,所以退休後就搬遷到那裡。十年間,他共寫了十三首交響詩,而有十二首是在那裡創作的。
作為Wiemar宮廷的音樂總監,他也是樂團指揮。他大力推廣 貝遼士、華格納等的作品給觀眾,也演出了一些自己的管弦樂作品,都是在他生命較後期所作的。他有一個固定的宮廷樂團供他使用,常常用這樂團試演自己的新作。他聽聽樂曲的音色,不斷修改至滿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