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30729傑弗遜傳(22) 拿破崙的定策

說史130729
傑弗遜傳(22) 拿破崙的定策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一)—–「路易斯安那購地案」Louisiana Purchase/ Vente de la Louisiane(下)& 「漢密爾頓與伯爾的決鬥」Burr – Hamilton Duel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 傑弗遜派了 門羅為「購地全權特使」,出使法國,會合 利雲斯頓與法方交涉。拿破崙則派財政部長 巴貝馬波侯爵,作為洽售土地的全權代表。 談判伊始,侯爵單刀直入,問美國是否「買得起」整個路易斯安那,門利二人對此可謂又驚又喜。
能夠「超額完成任務」,二人自然樂意之極。 整個路易斯安那共529,911,680英畝,法方開價一億法郎,折合近二千萬美元。 雙方對這宗買賣都表現出極大的誠意,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以八千萬法郎,即一千五百多萬美元成交。***
整個談判過程前後僅用了三天!美國以每英畝三美仙的價格,向法國買下了整個路易斯安那。

門羅將談判結果向傑弗遜致函匯報。傑弗遜非常清楚,美國不能失去密西西比河的權益。然而,若只是單買密西西比河和新奧爾良,這種小買賣只怕根本提不起拿破崙的胃口。 故此,對於整個路易斯安那,傑弗遜面臨的其實也是一個「All or Nothing」的抉擇! 經過一番「無為而治」的掙扎,傑弗遜明白到此刻其實已是別無選擇—-路易斯安那一定要買! 只是,他認為門羅和利雲斯頓還是太過「猴急」,買賣的條件應該還可以再斟酌一下。

傑弗遜於是和法國算起舊賬來。之前兩國經過幾年「準戰爭」狀態後,終於在1800年簽署《楓丹白露條約》(參見第六集),重歸和平。 法國在條約中同意賠償就「準戰爭」期間,美國商船因被法國海軍扣押「檢查」而造成的損失。法國一直還沒有履行這部分的條款。 傑弗遜提出,這宗大買賣必需在「美法友好」的大前題下進行。 為此,法方實在應該先履行拖欠已久的義務。 不過,為了法國的方便起見,美國可以將法國應付的賠償— 經計算為二千萬法郎,在購地款項中直接扣除。也就是說,傑弗遜用一條本來不可能收到的「呆壞賬」,向法國壓價二千萬法郎。***

傑弗遜向拿破崙還價六千萬法郎,法國方面其實也已經相當滿意。 路易斯安那雖大,此刻對法國卻是得物無所用。即使不賣也沒有把握守得住,遲早還不是讓英美蠶食掉?而六千萬法郎則相當於法國當年財政預算的兩成。
按照拿破崙1819年被放逐到聖赫倫那島後的自述,在1804年稱帝之前,他已預見無論內政外交均需要大量金錢。美國派人到巴黎洽購路易斯安那,可謂天降橫財。 而且,藉此交易能與美國建立友好關係,這也非常重要。美國獲得路易斯安那後,將會變得更加強大,而在開發路易斯安那時,必會與本來在大河以東尚保留強大勢力的英國正面衝突。法國最大的敵人是英國,強大的美國可以從後牽制英國。(美英後來也真的在1812年打了起來。)若美國肯加入法國圍堵英國的「大陸封鎖政策」,自是最好不過。如若不然,美國至少也會在英法開戰之時保持中立。與美國的「友情」,豈會不值二千萬法郎?拿破崙不加思索就答應了傑弗遜的還價。****

1803年4月30日,雙方代表在條約上正式簽字。法國把路易斯安那割讓亞美利堅合眾國。美國則須向法國支付六千萬法郎,折合最終匯率為一千二百萬美元。

我們一直說這是一宗大買賣。究竟到底有多大?
先說路易斯安那。各位對美國地理或者不怎麼熟識,不如這樣說吧,她包括了今天美國五個州的全部和九個州的部分。若以法國為基準,她的面積有今天法國本土的接近四倍大。
那一千二百萬美元又是一個什麼概念?朝日稍微認真地算了一算,1803年美國的GDP大約是四億美元多一點,購買路易斯安那要一千二百萬,佔當年GDP不足三個巴仙。2012年美國的GDP是174,800億美元,若同樣按三個巴仙計算,就是5,244億美元了!當年的三美仙折算過來也不過是現在的一千三百美元。千多元一畝地,倒也真的挺便宜!

今天的美國就算己經發明了「印鈔票」的妙技,但要一下子拿出五千多億也不大可能吧,何況當時還是一個「實體經濟」的時代?為了向法國支付這一大筆錢,美國向與不大咬弦的英國和荷蘭借錢— 不打緊,反正是生意歸生意嘛!英國鑒於美國「信用良好,創收力強」,還給他一個優惠利率—年息六厘呢。這在當時已是非常低的息口了!

根據《憲法》,締結條約的權力在參議院。儘管條約還沒有得到參議院的通過,傑弗遜在1803年7月4日的「獨立紀念日」慶典之上,已經迫不及待地向人民宣佈了條約的內容。 10月民主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批準了《路易斯安那購地條約》。 接下來國會先後通過授權總統管治路易斯安那,以及在該地區成立一個臨時的軍管政府。 同時,允許在路易斯安那原隸屬法國及西班牙的各個地方政府,可在美國領土上暫時行使管治權,而總統則有權動用軍隊維持各地治安。

1803年12月法國把新奧爾良移交美國。1804年3月10日,雙方舉行主權移交儀式,法國正式把整個路易斯安那交給美國。這「從天而降」的六千萬法郎,讓拿破崙獲得充裕的軍費,同時也鼓舞了他稱霸歐洲的野心。1805至1807年間,拿破崙接連擊敗了奧地利和普魯士,成為歐洲真正的霸主。

至於在美國方面,「路易斯安那購地案」其實也並非「全國共識」!盤踞在東北方新英格蘭的聯邦黨人,就非常反對花費天文數字,去「購買一大片荒蕪之地」。他們在媒體上發文指出,合眾國的前途在東方的繁榮海路,而不在西面的蠻荒大陸。買地已經花了一大筆錢,以後花在管理這無邊無際曠野的錢,就更是無底深潭!況且向西發展必然與西班牙起衝突,戰爭在所難免。與其花錢開拓不知有沒有回報的大西部,還不如把錢用於發展強大海軍,維護已知的「穩妥財路」。
他們甚至「自打嘴巴」,忘記了他們常常掛在嘴邊的「隱含權力」,稱洽商「購地案」已經超越總統權限,根本「違憲」!
當然這都只是嘴上說的理由。他們最擔心的,其實是在開拓西部的過程中,國家的重心會逐漸向南和向西轉移,主張「重農主義」的民主共和黨掌控的人口和資源也會越來越多,聯邦黨將被進一步邊緣化。***

不過,聯邦黨提出的各種說法也並非毫無道理。 事實上,接管路易斯安那遠比購買困難。首先,當地人口以西班牙和法裔為主,還有不少墨西哥人,他們信仰的是羅馬公教,與美國主流的「基督新教」迥異。不過最重要的人口問題,其實是西班牙之前持續的大規模奴隸貿易,令該地區增加了大量的非洲裔人口。(傑弗遜後來推動立法取締了「奴隸貿易」。)後來成立的阿肯色州和密西西比州,成了奴隸人口最多的西部州份,而直至今天,路易斯安那州仍是有色人口比例最高的州。

路易斯安那諸州為了處理這為數極大的奴隸人口,也為了確保在「莊園經濟」得以在地廣人稀的「大西部」繼續發展,參照南方的蓄奴州建立了「奴隸法」。自此以後,每設立一個新州或新屬地時,都成了「廢奴派」和「蓄奴派」的輿論戰場。這被認為是後來南北戰爭的遠因。****

另一方面,聯邦黨提出與西班牙發生衝突的顧慮,最後也真的成了事實。 雙方從一開始就出現邊界糾紛。美國認為「路易斯安那」是自密西西比河至洛磯山脈之間的全部土地,*** 涵蓋今天的德薩斯和新墨西哥,甚至還包括西佛羅里達;西班牙認為他們給法國的「路易斯安那」僅包括密西西比河西面,現在路易斯安那州、阿肯色州和密蘇里州的西部。
西班牙甚至認為整個「購地案」根本就不合法,因為拿破崙並沒有按照《聖伊德方素條約》的規定,把西西里的控制權交出作為交換條件,所以條約根本未算生效。 況且,就算條約生效,其中也有條款訂明,法國不得將「路易斯安那」的主權轉讓予第三者,按此美國根本沒有權「購地」。
兩國之間的「雙重領土糾紛」(即雙方均認為對方佔領了自己的領土),最終引發「美西戰爭」。***

不過上面說的都是後話,美國此刻接收路易斯安那,已是既成事實了。新英格蘭的聯邦黨人對「路易斯安那購地案」深感不安。自從華盛頓去世,阿當斯和漢密爾頓公開決裂後,聯邦黨經已分崩離析,枝葉凋零。聯邦黨在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大敗後,連漢密爾頓也似乎淡出了政壇。慌不擇路的聯邦黨人只能「病急亂投醫」,竟然想到把希望放在一個民主共和黨人身上…..

記得在1800年總統大選之時,同屬民主共和黨的伯爾與傑弗遜得票相同。 伯爾雖然公開表明無心與傑弗遜爭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直與聯邦黨人眉來眼去,心存僥倖。 漢密爾頓在最後關頭說服聯邦黨人放棄伯爾,傑弗遜得以順利當選總統。(參見第七集)傑弗遜就任總統後,對伯爾並不信任。伯爾在中央投閒置散,於是希望返回老家紐約當個州長。

若各位對之前「費城制憲」和「定都密議」還有印象的話,應該會記得紐約是北方經濟實力最雄厚的州;麻薩諸塞則是獨立戰爭的「首義之地」,此兩州是整個新英格蘭地區的領袖。在「購地案」進行之時,紐約州州長的選戰正是進行得如火如荼。當時尚未卸任的副總統伯爾,正是新任州長的頭號大熱。

聯邦黨人心中盤算,與其最終難逃被邊緣化的命運,倒不如趁早孤注一擲。以麻薩諸塞 碧克靈Timothy Pickering(曾任華盛頓和阿當斯的國務卿,參見第五集)為首的一批聯邦黨人,暗中籌劃「另起爐灶」,在新英格蘭地區成立一個「新北方聯盟」。 當然,想成就此「建國大業」,紐約的加盟必不可少!他們找上了幾乎篤定成為下任紐約州長的伯爾,請他以州長之尊,說動紐約的人民,共襄義舉。碧克靈等人更向伯爾許諾,大事成就之日,各人必奉伯爾為盟主,共推他為「新北方聯盟」的開國總統!

一眾「友黨兄弟」如此畀面,伯爾自是心花怒放。不過一如既往,「奸仔」伯爾表面上仍是不動聲色 。他推說紐約州長選舉還沒有結果,若自己當真「僥倖獲勝」,到時再說。他這樣說除了是為自己留一條後路外,也是提醒聯邦黨人務必在選戰中支持他。 伯爾的主要競選對手是同屬民主共和黨的 劉易斯Morgan Lewis,由於傑弗遜「發功」,紐約的共和黨人都傾向支持劉易斯,伯爾於是把注碼押在聯邦黨人上。 紐約州畢竟也是聯邦黨的地盤,得「聯邦」者得天下,州長之位大概也應是伯爾的囊中之物。

豈料半途竟殺出一個程咬金!這就是漢密爾頓。
1804年4月,紐約州大法官邀請了漢密爾頓與共和黨人古柏Charles DeKay Cooper到家中作客,席間大家天南地北,無意中牽扯到城中熱話—-州長選舉的話題上。晚宴後不久,古柏在給不同友人(其中一個正是漢密爾頓的岳父舒勒Philip Schuyler,他的聯邦參議員席位剛被伯爾奪去。)的兩封信中,「不經意」地提到席上的話題:「漢密爾頓將軍對伯爾上校表現得相當鄙視。他認為伯爾是一個危險和不值得信任的卑鄙小人,法官大人對此也頗有同感。」不知何故,這兩封信的有關內容竟然在4月24日出版的《艾巴尼紀事報Albany Register》(艾巴尼是紐約州的首府)之上被公開刊出。
這些內容在紐約州的政商界中引起熱議,漢密爾頓沒有在公開場合表示過任何意見,但他的支持者和其他伯爾的對頭人,卻趁機在報紙上大肆抨擊伯爾的人格。伯爾最終以些微票數失落了州長的席位,那個「新北方聯盟」的鴻圖大計自然也是不了了之。